4岁小孩的脚被砸伤出血,送往医院途中因路上吃东西而未及时全麻,等了半天脚趾和部分脚掌变黑,手术截掉3个脚趾和部分脚掌.请问先做局麻行吗?是否因时间耽搁构成医疗事故?请有关法律人士给于回答.
在职医师在未经所在医院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外出行医.并构成医疗纠纷的情况下.是否违法???会受到什么样的
一名医师.未经医院授权.在个人诊所中对一病号行剖腹产手术..书中由于大出血在病号家属签字同意下行子宫切除术.术后患者同该医师发生医疗纠纷..这种情况下..该医师是否涉嫌违法行医?会收到什么样得惩罚?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该医师有医师资格证..属于在职医师.手术前已征求病人以及家属的同意并签字... 术前及术中都和医院
我朋友是一名医生,在前几天半夜接诊了一位病人,是被刀刺伤胸部的患者,当时病人情况还好,到早上行CT检察时发现胸部大量血气胸,B超检查未有异常,予做胸腔闭式引流,术后十分钟病人血压下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尸检发现刺中心脏,现死者家属到到政府闹,要求医院负责,请问当班医生该负什么责任,要受什么处罚?
我购买的商品房地热管漏水,经刨开地面检查已确认是开发商责任,(对方已认可)在处理漏水过程中,又致该地热管失去供热功能,经对方维修人员检测确认,地热管存在堵塞,疑是热溶造成。(此前已出现过热容致自来水管堵塞)但在法庭上对方只强调对漏水地热管已予维修,而对地热管修后堵塞拒不承认,也拒绝维修。请问对这个问
我购买的商品房地热管出现漏水,经刨开地面检查已确认是开发商责任,自对地垫管漏水进行维修处理后,该地热管失去供热功能,一直无法供热已达两个供热期,当时经开发商维修人员检测为地热管存在堵塞,疑是热溶造成。(此前曾出现过类式情况)但在法庭上,(被告)开发商只强调对漏水地热管已予维修,不承认造成了堵塞,请问
我与某单位在签订高速公路路基承包建设合同之外干了些零碎的活,但是零碎活没有签订合同,针对合同之外的那些零碎活被告不予承认,我方主张三点理由:1 我方有对方签字的结算单;2 我方在干完零碎的路基工程后有对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证明此段路基是我方干的;3 我方有证人证明此段是我方干的 没有合同作为直接证据,
我老爸在县医院的诊疗(5次B超,2次CT)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漏诊(已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的)但专家认为漏诊是因医院的设备、专业技术水平、经验、诊断的敏感性有限所致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这也是理由吗?CT片上可以看到的东西也算是诊断的敏感性有限所致吗?我觉得这份鉴定结果缺乏公正,并且知道再鉴定也许结果也一样(现
在遗嘱公证过程中受益人全程在场控制,有见证人告知我们利害关係人,但又不愿作证,公证处对我们复査申请要求提共证据,是否适用举证责仛倒置
我亲姐姐是一个孕妇每月都会去妇儿医院复查,查出来结果是胎儿很健康。前阵子因为脚上长了几个逗逗有点大,问医生可不可以吃一些保胎药,医生说可以,吃了不到二天,孕妇养水就出现破列,胎儿不幸两个都死了,孕妇已怀孕六个月。。。。。。 现不知道这是谁的责任,如果能孕妇能得到赔尝,可获多少????? 我是浙江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