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房,与卖方、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但是定金没有付。 现在居间合同已经解除,中介把房产证已经还给了卖家,并且收回了卖家的居间合同。 在这一切之后,中介来这里讨要辛苦费,请问我这里可以不给么? 鉴于现在合同已经解除,卖方也没有追究我们的违约责任,中介现在还能起诉我们么?
10月25日与中介签署居间协议,同时交付2万定金。 10月26日房东接受2万定金,签署居间协议。 11月6日我,中介,房东三方聚集在中介,试图签署购房合同。但是由于房东不肯迁走户口,无法达成一致,并且最后说“这房子我不卖了”,然后夺门而去。 居间协议上有一条:在本协议签署15天内,要签署买卖合同,否者由违约责任方
五月份签了一份二手房居间合同,业主尚未拿到房产证(因是新房计划明年3月份过户给我);但目前我的工作单位搬迁想放弃(本人是买方)。 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均善意、全面、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形式至少包括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我想买二手房,当天晚上与中介和业主一起签署了深圳的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给了2000元的定金,并约定两日后给剩余的48000共计5万元定金,但是第二天我因为家里的原因不能买了,请问除了2000元拿不回来了,还有其他的损失么?还有深圳政府是否有书面的中介佣金收取标准?因为我发现合同上写的是买房拿3%的佣金,这个跟他
被中介领去看房,一顿狂忽悠,当天签了居间合同,当时要求缴纳22000元,当时身上没有那么多,只交了1000开了定金票据,后来中介说不行非要打个欠条,我打了。当天和我签的人不是房主,中介说是房主表妹。我后来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怎么办?算违约吗? (中介说当时应缴纳28000元)但是现在中介开始恐吓我,说我到法庭要赔偿
购买二手房买方违约是否需按买卖居间合同注明赔偿房屋价格的20%
购买二手房,未看到所购买房屋,在中介未将该房屋具体情况说明的情况下(未落实该房产是否具备土地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等)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实际勘察了所购买房屋后,对房屋构造不满,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向卖方支付1万元定金,目前此一万元打算当作给予卖房的补偿,是否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20%的违约金
我是下家,签了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并付了2万定金给上家后,上家在约定的付首付,签买卖合同的日子拒绝履行合约。现在上家说想把2万元定金还给我,并和我单独签署解约协议,但是中介说你和上家私下解约就算你违约,我们中介会告你违约并起诉要求赔偿中介费。中介还说现在我们已经起诉上家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要私下拿回我
昨天在中介这里签了二手房的居间合同,上面有定金,首付金等金额的具体交付时间,但是我们没有支付定金,居间合同也一直在中介那里,我们没有拿到。请问这种情况下,居间合同是否生效?如果生效,毁约要承担什么费用(在定金都没有付的情况下。)
现在签了二手房居间合同后不想买了。大致情况如下: 1.二手房居间合同上有定金条款,但我们没付。(至今一分钱都没付给中介和房东) 2.几次三番找中介要签署的居间合同,遭到拒绝,中介只给了房东一份,其他两份自己保管,理由是被秘书锁起来了,或者就是转移话题,连看都不让我看一眼。 经过回忆,二手房居间合同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