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供热不知情按了循环泵,供热稽查来查,把泵拿走了,还吓唬我说罚款3000-5000,这合法吗,他们把泵没收了,合法吗
今天被叫到派出所,说我购买使用假发票,但事先我并不知道是假发票,面额在30万左右 不知道是假的,请问会收到怎样的处罚呢
这几天开始报考公务员考试了,公考的公告里有一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情况算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去年曾应在校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十天,检察院没有批捕,后来取保候审出来了,一个多月后检察院给了免予起诉的通知。是不是这个事就算是结束了?这样算是受过刑事处罚吗?在档案中有记录不
我家是在99年就因为供热不好没交暖气费(2年)被供热公司拆除暖气到现在。头几天我到供热公司去查欠费情况被告知除了要交哪两年的暖气费和后几年的20%的间接供热费还要交滞纳金9000多。我不知道应当怎么办请律师给解答 谢谢!虽然他一直没有催缴,但是我担心房子如果一旦动迁就会很麻烦。
我家在肇东,08年买的二手房,房子是07年末建成的,现在发现从走廊的表箱到屋里的管线漏水,墙都爆皮了,而且水已经漏到楼下了,请问这个问题应该物业负责么?我们并没有改动物业的管线,只是加了一组暖气,今天咨询物业他们说屋里的管线他们都不负责,楼下漏水也应该由我们赔偿。
87年单位给父买了一房,89年父去世后母亲与和父一个单位的小儿子同住。由于供热费问题将房名经单位同意
87年单位给父买了一房,89年父去世后母亲与和父一个单位的小儿子同住。由于供热费问题将房名经单位同意并写下以后不再要房的保证后改成儿子名,后由儿子交了10年房租,1999年房子卖给个人后,儿子用父和他的工龄买下此房。10年后他的哥哥和母亲要告小儿子,说房子是母亲的应该分掉,并采取了告单位和产权处,说将原房本作废
一朋友和网友开了房并给了她一百块钱,结果从宾馆出来就让警察带走,笔录,填写扣押物品清单(扣押5000元),没有收据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就放出来了,警察说不通知家人和单位,不会上网。请问这种会不会再次拘留,笔录会不会有登记。 还有当时留了电话,写了保证书,还说让他随传随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再次被传唤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