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3月份进的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面临倒闭,可公司从未帮我缴纳过社会保险,请问公司是否应该在补交一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还要支付我赔偿金?而我个人是否需要补交属于我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费? 如果我想公司直接把保险费以现金或工资形式发给我个人,而不用帮我缴纳,是否可以?
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补发加班费?失业保险金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2003年到公司上班,直2007年9月公司才签合同,公司一直未购买社会保险,也未支付加班费,今年8月我休完产假上班后,公司为规避经济补偿,采取各种手段逼迫我主动辞职,现我准备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2003年至今社会保险,并补发加班费. 1、2006年未签劳动合同期间曾待岗5个月,领取待岗工资,对我追讨社会保险的期间有
我们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此已工作了10-20多年了,单位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从最初70到现在240元,2008年3月我们向局里写过请示,没有任何答复。2008年11月底工商局单方辞退我们,没有按程序书面通知本人,反而逼迫我们写下辞职信。按工龄每年500元一次性支付我们经济补偿,并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我是2008年成为正式员工的,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会保险,如果我现在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公司也答应给我交了,那本来应该我交的8%的那部分应该我交呢,还是全部由公司负责交呢?
公司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非因工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可否要求公司承担?
公司没有给我办理医疗保险,我非因工生病住院的医药费,要求单位承担,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支持了我的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就要开庭了,对方在诉状中称没有法律规定由单位承担。请各位朋友帮帮忙,不胜感激!
1、公司之前不够正规,没有为工作多年的员工缴纳保险,现在想要一切都规范,要从新入职的员工就给上保险,可是现在存在过去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一直没有上保险,这次怎么处理?如果工作之日起补偿,金额有些大,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既能安抚员工,又能节约成本,老板满意呢? 2、之前为少部分员工上过保险,可是也不正规,按工
请问劳动合同是从2002年签的。2002年在公司工作一年以后公司才调档案,保险是从2003年才开始上。所以2003年以前档案在街道是失业状态,现在可以补上2002年的社会保险吗?如果强烈要求公司补上,对档案有什么影响(是否容易变死档),对将来退休有什么影响(办不成退休)?谢谢!
我在2009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一个月后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才给我购买社保!公司扣除我的个人社保费为79.24元!请问,公司该缴纳多少?怎么才可以看到公司给我所缴纳的社保?另外,公司在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及时购买社保!中间所中断的6个月里,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我违约赔偿?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是不是
关于工资不给发放和公司解聘不签劳运合及不交社会保险补偿金问题
我7月1号进入公司,然后7-8月工资到9月底才发,严重违反劳运法。在公司里做的都是很杂的工作,跟自己当时进来应聘的职位不相干,其中登收支账本,但是每天的凭据都经理或老板收起来了,都不在我这,再者有很多个人插手现在老板讲账对不上,全找我一个人,不给我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我根本无法取证是我的错,再说了,现在
进公司工作2年,签定合同也是空白合同,只是填下名字,无日期,两份都在公司那,没有帮交保险,请问自动离职后可否要求公司补交保险。
我是2006年6月进公司的,公司总部在上海,我被外派到江苏常州做销售工作,负责常州市场的销售,06年6月至07年6月签合同一年,07年6月至08年6月签合同一年,08年6月至11年6月签合同三年,现在合同到期了,我跟公司是否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而且公司10年10月份才开始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之前的4年多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