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违法经营汽油导致火灾致人死亡,出租人是否负责连带赔偿责任?
国土所把自己单位一楼门面租给吴某作为摩托车维修部用,但吴某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特种安全商品的相关规定经常经营有少量汽油并用以对来修车的客户加油.放汽油的桶边也没设有安全标志.且店内仍烧电炉,某日,几个来修车的人都不知谁碰翻了汽油桶,汽油淹到电炉丝上引发大火,并烧死一名在电炉边烤火的女客户,吴某的责任勿庸质
我有一套住房准备用于对外出租。承租人是个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订租房协议。我想请问: 1、若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我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怎样的责任? 2、若与承租人同住的人(如其男朋友或亲戚之类)违法犯罪,我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怎样的责任?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就是在水电费一块,出租方在出租房子以后不交出水卡电卡,而是自己来交水电费,并把价格超出供电局很多,但是协议中师按照有关部门的现有价格收取,请问这是欺诈的行为吗,可以解除合同并讨要赔偿吗
我家附近有个女孩昨晚从租住的二楼摔下来,原因出租屋露台没有围栏失足摔至一楼地下,因失血过多及内脏受伤至今仍未醒过来,请问该屋主需要负责任吗
我家附近有个女孩昨晚从租住的二楼摔下来,原因出租屋露台没有围栏失足摔至一楼地下,因失血过多及内脏受伤至今仍未醒过来,请问该屋主需要负责任吗
因为承租人有事回老家所以拖欠了一个月房租,而且承租人还有4千多的押金!出租人和中介在这期间没有经过承租人的同意就私自把承租人的所有物品打包处理。最后导致承租人的物品丢失,损失很大!但是出租人和中介并不承认他们把承租人的物品打包而丢失过,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说法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