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醉酒送朋友去他单位,在回来过程中,撞在路中间的绿化带中,我朋友找他的朋友拖车,在准备中,被后面一辆车撞上,我朋友当场死亡,他朋友受伤汽车撞坏,我朋友和他朋友的车在我车的右前方,交警因我车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和报警闪光灯,判我和他朋友负次要责任,请问这种判罚对吗
事故是我全责,伤者是交警,压着他的右脚,医院里拍片了,没伤着骨头,可他就是不肯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我的车被扣了,我就想把车先取走,该怎样处理我都认可,他一定要脚完全好了才处理,那在他好前我就开不成车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我司员工在办公室办公的时候,感觉头晕,把他送至医院检查,到医院后,员工状况恶化,昏迷不醒,于第二日经抢救无效去世,我司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的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合同解释意外伤害为: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
我哥是环卫工,2010年12月8日中午饮了少量酒,但是丝毫没有影响行动(始终和他在一起的一位工友可以作证);当日下午4点多,我哥在后其工友在前,他们沿工业园区内机动车道外侧边缘骑自行车行进中,我哥被从后面驶来的面包车从身后撞倒,致使颅内出血,一根肋骨骨折、颅骨骨折、眼睛严重损伤,自行车撞坏,工友和肇事司机将
11月23日,我上海打工的表弟被车撞了,伤及大脑,至今仍躲的医院的得症病房里;12月9日交警认定责任书下来,认定我表弟负次要责任,我把详细经过述如下:11月23日,凌晨4点钟左右,我表弟开着三轮车(起早买菜)在上海某(我不详)条路正常行驶,突然被后面的马6轿车撞倒20多米远(由于当时凌晨,路上人车较少,我表弟走的
我母亲年初在北京友谊医院做了左肺下页切除术,手术很成功,术后一直按医院要求住在隔离病房,术后第三天中午家属区探望,病人一切都好,可以坐直,交谈,意识清楚。晚上六点接医院电话说是在抢救,家属赶到后人已经去世,医院给的答复是急性肺栓塞,是术后并发症之一,只有认倒霉,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医院有医疗责任
本人在机动车上骑摩托车,另一名骑电瓶车的横穿马路的女士,在离路口还有一公尺五的距离在快车道与我相撞,她没有任何转向提示,她受伤在医院治疗,我没有受伤,并且我及时报警,机动车强险手术齐全,请问:该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我有没有理赔责任,这种情况我的保险公司会赔偿多少?
我在11月28日晚22点40分,我驾驶轿车在建设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过圆明路口时被后车追尾右后位置!当时虽然过路口时我是由中间直行车道变道右侧车道!但后车撞上我时我车已在虚线内!并且后车在撞上我之前没有踩过制动!问我占什么责任?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和对方负同等责任!我感觉不应该认定我负同等责任!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