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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责任认定 我醉酒送朋友去他单位,在回来过程中,撞在路中间的绿化带中,我朋友找他的朋友拖车,在准备中,被后面一辆车撞上,我朋友当场死亡,他朋友受伤汽车撞坏,我朋友和他朋友的车在我车的右前方,交警因我车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和报警闪光灯,判我和他朋友负次要责任,请问这种判罚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fZ887(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2-14 11: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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