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两次起诉庭审时被告女方都以给整套房子为条件同意离婚,原告不同意给,法官S没有判离,请问原告应追究被告和法官S的什么责任?
女方及父亲和妹妹都有类似行为,符合仙人跳概念。
事实和理由是: 现二审法院已下了终审裁定,裁定内容是: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
法院以我录音为由,。(我与法官的普通对话)不让我走,要我交出录音、删悼录音。我已经把我的手机让法官和法警查看过。要我自己打开我不愿意打开的包包(钱包)我拨打110,说我没有录音,110说我们管不着。3个法警断我的去路。最后由院长看包包说没有录音。
法官无故临时缺席而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可以怎样追究法官责任?
法庭本是个神圣而有律例的地方,但出庭当日,所有人都到齐,唯独庭长无故缺席,这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其中对原告和被告都造成经济损失,包括邀请证人出庭时所需的一切花费,如交通费(因为证人有的是在国外的,机票费和其他的附加费都是必不可少的),招待费等。另外,法院一方还单方面在订立再次出庭的时间是一个月
一审不服上诉了,对法院的违法判案行为用不用另行报案追究法官责任
在我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一审法院明显倾向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适用规则,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的情况下,违法驳回我的诉求,我已依法上诉,我想追究一审法院的违法责任,但不清楚上诉了是否还要另行立案追究一审法院的违法责任。
某Y女婚前看到男方N有些钱物,就利用色相勾引男方结婚,婚后女方和曾经做过法官的父了解男方的情况后就开始敲诈,首先以侮辱诽谤罪敲诈男方N,在公安机关那里事情败露后改成侵权,还利用两次被起诉离婚进行敲诈(第一次主审法官帮忙索要房产,第二次主审法官诱导女方敲诈,女方Y在第三次起诉离婚前先起诉男方侵权让主审法官
自行车绿灯直行小轿车突然转弯撞倒自行车并致使自行车车主摔伤,自行车车主未满18岁,发生事故时父母均不在身边,事后小轿车车主未联系小孩父母以50元私下和小孩处理此事 ,应追究小轿车车主什么责任?
我家的房子在4月份左右装修完成的,当时并没有问题,但是在我出差4个月回来的时候发现厨房的主下水管道漏水,现在就是房产公司说他交出来的时候是好的,装修公司又说他装修的时候没有动那个位置,现在就是不知道追究谁的责任。(装修公司是有装修合同和质保卡的,也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是该追究那边的责任
我于2013年5月13日够得一门面,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的权属证明,可至今开发商还一再拖延,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