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和婆婆已经去世,我爸爸及他的三个兄弟姐妹一直赡养老人。请问,我婆婆留下的宅基地(在四川南充)我爸爸他们兄妹四人是否有继承权?并且这个继承权是不是同等的继承权?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因为年久失修,跨塌,在宅基地旁边修有房子。此宅基地还具有遗产的继承权力吗?
老地契上写的是一百四十多个平米,但实际测量的时候是一百七十多个平米,请问如果继承,应该如何分配和折算?
想请教这方面的专家赐教,拜谢了!
我婆婆留下来的这个宅基地,本来政府当时说给同样大的一块地,让我们家族可以在上面继续修房子。可是,我爸爸的大哥,在我爸爸其他两名兄妹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将我婆婆的地契过户到了他的名字下,并且要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楼房,归他自己所有,放弃了其他的权力。
现在我爸爸和另外两兄妹知道了,他们能不能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力?主张这个权力的实效期是多久?由于我爸爸的大哥的这一行为,他们丧失了什么权力?可否认定我爸爸的大哥此行为无效?如果无效应向政府如何主张四兄弟的权力?如果我爸爸的大哥这个权力有效,我爸爸和两位两兄妹现在又应如何主张自己权力?
谢谢赐教!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 本人家里有块农村宅基地,父亲是居民,母亲是村农民,80年代统一办理集体土地建筑使用证(后面简称土地证吧)时是父亲去办的,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2001年父亲去世后想把土地证名字改为母亲的,地上有一层96年报建的房子,只有建筑许可证,并没发现有房产证(清远农村都不发房产证?)由于当时
本人兄弟两个,父母均已去世,留下一处房屋,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本人也有一处房屋,房产证是我自己的名字。我兄弟自幼当兵离家,转业后参加工作,是城镇户口,一直居住在外,老房一直由父母居住,父母下世后房子一直被我兄弟占着,最近才听说我也有继承父母留下的老屋 的权利,可我兄弟说房子是他盖的,且有证人证明,
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我和老婆都是农转非户口,老丈母娘家里,宅基地周边房前屋后的空地都很大,我的农转非户籍在老家(江西)不会迁出,我老婆家里是杭州富阳的农转非户籍,现在问题是老丈母娘家里一直有个担心,担心他们百年之后家里的宅基地和房前屋后的大片土地我和他女儿都不能继承,请律师帮忙解答,什么办法能在继承完宅基地的情况后房前
我想买舅舅的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子,这个房子有农村房产证和地契,但我是城市集体户口,农村宅基是禁止卖给本村以外的人的,我想办财产继承这种方式来规避这种风险,不知道以后有拆迁补偿一类的问题,有没有法律保护。
我外公1989年12月去世,当时名下有一院农村宅基地,并有土地证。前几日涉及政府征地问题,我妈妈才知道:舅舅已于2002年换发新土地证时没有通知我妈就已将土地证换到舅舅名下。舅舅2009年10月去世。舅舅的子女现在认为土地证在他父亲名下,他们拥有全部继承权。请问:法律时效是否过期?我妈现在还能否追究自己被侵吞的合法
我的爷爷和婆婆已经去世,我爸爸及他的三个兄弟姐妹一直赡养老人。请问,我婆婆留下的宅基地(在四川南充)我爸爸他们兄妹四人是否有继承权?并且这个继承权是不是同等的继承权?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因为年久失修,跨塌,在宅基地旁边修有房子。此宅基地还具有遗产的继承权力吗? 老地契上写的是一百四十多个平米,但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