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甲为房地产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人物乙为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人物甲在代理商那边上班的时候接待过一个客户,因为拿不到好的价格,所以人物甲就把客户介绍给人物乙,这样能够拿到一个较低的折扣,然后客户就给人物甲以汇款的方式汇了15万,人物甲与人物乙平分(注:当时收到这笔钱的时候人物甲已经从代理公司辞职,而且去代理公司上班的时候也没有签过人物劳务合同也没有办过任何入职手续,因为代理公司还欠人物甲一部分佣金干脆不承认人物甲曾经是该公司员工)现在客户想要回这15万,还要报警告人物甲和人物乙!可是现在人物甲一口咬定这15万没有给过人物乙,这15万只是客户因为人物甲的价格拿到了一个好的价格所以才给了人物甲15万(注:现在客户手上有一张15万汇款的凭证,还有人物甲写的收到这15万的收条,收条没有注明这是什么款项)现在就想问问如果打官司,人物甲和人物乙的胜算是多少?
你好! 谢谢你的答复,如果按照律师咨询的说法是工伤,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去哪里认定?手术费是不是由工伤基金支付,是住院期间去呢还是出院去认定?是员工自己去还是由公司代为去认定。 谢谢
陈剑锋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件事情,我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男,42岁,2013年5月在工地上受伤,医生诊断为腰椎2爆裂性骨折,2013年在呼和浩特市铁路医院做了手术。2014年5月底做了二次手术,两次手术的费用都由单位承担。由于当时我们不知道报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不是该怎样解决,我和单位没有合同
一个乡镇林业站长不是公务员为何会被判处受贿罪?这个罪名成立吗?
1.没有省,市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据,县级市人民政府设立税收稽查联合组,并要求所在公路出境乡镇人民政府在国道,省道查车,扣车成立检查组,检查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指派下属站所,这种检查机构设置是否合法? 2.乡镇人民政府指派下属站所在国道,省道检查车辆,扣车跨越权利执法行为是否合法?
一个乡镇林业站长不是公务员为何会被判处受贿罪?这个罪名成立吗?
1.没有省,市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据,县级市人民政府设立税收稽查联合组,并要求所在公路出境乡镇人民政府在国道,省道查车,扣车成立检查组,检查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指派下属站所,这种检查机构设置是否合法? 2.乡镇人民政府指派下属站所在国道,省道检查车辆,扣车跨越权利执法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