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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是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吗?如果不是会被认定为什么罪!

这个算是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吗?如果不是会被认定为什么罪! 人物甲为房地产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人物乙为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人物甲在代理商那边上班的时候接待过一个客户,因为拿不到好的价格,所以人物甲就把客户介绍给人物乙,这样能够拿到一个较低的折扣,然后客户就给人物甲以汇款的方式汇了15万,人物甲与人物乙平分(注:当时收到这笔钱的时候人物甲已经从代理公司辞职,而且去代理公司上班的时候也没有签过人物劳务合同也没有办过任何入职手续,因为代理公司还欠人物甲一部分佣金干脆不承认人物甲曾经是该公司员工)现在客户想要回这15万,还要报警告人物甲和人物乙!可是现在人物甲一口咬定这15万没有给过人物乙,这15万只是客户因为人物甲的价格拿到了一个好的价格所以才给了人物甲15万(注:现在客户手上有一张15万汇款的凭证,还有人物甲写的收到这15万的收条,收条没有注明这是什么款项)现在就想问问如果打官司,人物甲和人物乙的胜算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岛市深V(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10-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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