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在东莞这边租的店铺做生意的,今年房东又过来升房租,涨了300,我这里是处于这村的中心一路,房租3800,而二路那边房租只要500左右,虽然说这地是房东的,他拥有自己的使用权,但在房租的价格浮动是否有个限度?
可以在建设部的出租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未办产权的不能出租呀? 请各位律师援引法条说明问题,谢谢.
如果这个东西属于文物,是否可以买卖? 如果不知道东西是属于文物而进行买卖,是否会受到处罚?会被如何处理呢?
房屋签订合同出租后,合同期内,是否可以赔偿违约金后直接收回房屋?
本人出租房屋给乙方,并签订为期4年的合同,签订内容一项为如其中一方违约就得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000元,并口头告知要把此房出租给别人,但为写入此房。现房屋已经出租了1年3个月,甲方因有事要收回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现甲方按合同上所注赔偿给乙方2000元,可是乙方说他已经把房屋出租给丙方,签订时间为3年,如违约乙方得赔
房屋签订合同出租后,合同期内,是否可以直接赔偿违约金给另一方后直接收回房屋?
本人出租房屋给乙方,并签订为期4年的合同,签订内容一项为如其中一方违约就得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000元,并口头告知要把此房出租给别人,但为写入此房。现房屋已经出租了1年3个月,甲方因有事要收回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现甲方按合同上所注赔偿给乙方2000元,可是乙方说他已经把房屋出租给丙方,签订时间为3年,如违约乙方得赔
律师您好,我是08年结婚,当时老公家房屋拆迁,婆婆要我把户口迁过去。说那样分了我们房子会大些,然后我就把户口从哈尔滨迁到了合肥,房子拆迁了,因为我的户口在合肥,把本该属于我们的平方也分了,现在我们两个因为婆婆在中间这样那样的关系总是吵架,我从合肥回哈尔滨也有半年了,我们两个准备离婚,我想知道,如果离婚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请问:民用住宅房屋是否可以出租给商业用途的业主?例如,一个安静的小区住宅楼内,有一楼被出租给商业用途的业主,某单元住宅用户共10户,而其他9户对此事非常不满,原因是该商业业主将此住宅用做仓库,经常出入大门,致使大门门锁无端搞坏多次,物业公司也经常糊弄,致使该单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其他9户居民都属于弱视群体,因此
合同上写:租房期满,另签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乙方如需转租或转让,要经甲方在场协商,乙方转让不出,并到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