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得到自己的一份
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得到自己的一份 律师您好,我是08年结婚,当时老公家房屋拆迁,婆婆要我把户口迁过去。说那样分了我们房子会大些,然后我就把户口从哈尔滨迁到了合肥,房子拆迁了,因为我的户口在合肥,把本该属于我们的平方也分了,现在我们两个因为婆婆在中间这样那样的关系总是吵架,我从合肥回哈尔滨也有半年了,我们两个准备离婚,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拿到我迁户口得到的那一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南(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12-01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