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有产权房,各百分十50所有权。一方私自出租不支付租金,并隐瞒具体出租事实。是否可以赶走租客。如何要回租金?
将要离婚,夫妻共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名字),理应一人一半。 但如一方无能力支付另一方房产的折现?该如何处理? 可否将房产进行买卖或者抵押? 但该房的户口上有男方家其他亲戚的户口,在买卖上是否有一定的苦难? 男方在婚前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期房,已付了一半房价,另一半最近才开始还贷,但房产证上
两个人共有房产,各占50%产权,且两人没有其他任何法律关系,如其中一人购买另一人的一半产权,根据存量房交易的相关法律,购房的一方所交营业税,契税是按房子价值的50%缴纳相关税费还是按房子价值的100%缴纳?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同居按份共有房屋现居住一方占40%份额,未居方一方占60%份额,占60%份额未居方如起诉能取得产权
共居期间10万元购买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后经法院判决认定为按份共有,房屋现居住一方占40%份额(女方),未居方(男)占60%份额,双方均已从新组建家庭结婚,房屋一直有占40%份额女方居住。确认按份共有诉讼期间,女方曾经将房屋20万元转让,现已判转让无效。并且未居方已到房管局办理共有权。占60%份额男方如何起诉方能取
夫妻共有商品房一套,双方登记为共有,并以丈夫的名义办理按揭,至今未还完,现丈夫因为生意失利被法院判决支付一百万,法院是否有权拍卖该夫妻共有房产,妻子是否有权提出异议?该房产为夫妻唯一房产,有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