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我弟弟与他的同学(他同学已经辍学,我弟弟还在上学)一起参与了一起打架事件,现在被起诉了。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他的同学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他同学的一个朋友被人打了,叫我弟弟的同学过去,我弟弟也和他同学一起去了,去了之后,他同学把其中一个叫熊的小孩头部打伤,治疗后认定为伤残9级。我弟弟至始至终没有动过这个小熊一下, 但是我弟弟踢了小熊同伴一脚。现在我弟弟以第二被告被起诉了,1.负刑事责任,2负民事赔偿责任。请问我们需要负民事责任吗都是一些未成年的小孩
弟弟被朋友叫出去,让开车送他们去吃饭,被留下与他们一起,席间其他三人喝了酒,因为不会喝所以弟弟没喝 饭后结帐上车走了一程后发现少找了钱,于是让弟弟开车返回,那三人下车后直接给了饭店老板一棒子,又动手打了人家。期间弟弟并没下车动手。 事后,事主在医院住院,脑部抽出几管血来,家人报案要求主犯赔偿,说就三
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添加新的法律依据我想再新加入一条 劳社部发[2005]12号 ,以进一步加强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成立。不知道,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再加入这条,还是在辩论的时候再提出来。
你好 我想问下 这件事是这样的 吃饭的时候与饭店的女员工发生争执 然后打架了 是个女员工先动手的 然
你好 我想问下 这件事是这样的 吃饭的时候与饭店的女员工发生争执 然后打架了 是个女员工先动手的 然后吃饭的几个人劝架 点知个女员工就打了劝架的人 然后劝架的那个人就还手 现在个女员工住院了 甘劝架的人与当事人属属于正当防卫呢?要负什么责任呢?个女员工只是轻伤 目的就是为了钱 甘应该如何处理?
法院通知10月27号上午九点开庭,但是因为路上堵车,我9点18分才到庭。法院要求重新起诉,并要求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那个材料上写的是说我无缘无故不到庭,法院另行处理。我拒绝签字,法院工作人员不理我就自行走了。我该怎么办?法院是在按照程序办案么?还是有意偏向被告,刁难我呢?
我有个朋友被他几个朋友叫去砸场子 后来打架了 但是他没动手 而且他过去时没几分钟就打完了 事情经过也没看怎么清楚 事后才知道死了人 请问这个情况严重吗 ? 他过去就站在旁边 没动手打人 就几分钟就打完了 .
一方在外打工,因某些原因无法出席开庭。己传过一次票。而法院说起诉的时间就要过期了。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他不回我就不能离了,要是对方过个四五年才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