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闪婚后被对方打伤并多次起诉离婚,对方以各种理由不离,把对方拖了两年多,最后终于同意离婚了,但要求对方赔偿他的彩礼钱,而法院也判了原告支付对方彩礼钱和三金折合现金共计八千元,并判决离婚了,原告因是外地人,只希望早点摆脱,也没有上诉,现在请问原告可以拿三金抵押,不够的再给现金可以吗?因原告多病,没有正式的工作,生活很困难,请问这可以吗?法院要是不行,会不会强制执行,并把对方拘留了?
原告和被告是在网上认识并领了证,还未办婚礼,对方就把原告打的住院了,因对方之前坐过好几次监狱,这些原告都不知道,加之后来被告脾气暴操,多疑,经常赌博,不学无术等,所以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原告因年龄很大了,所以就不想再上诉了。原告可以把之前买的三金作为抵押给被告,并支付少部分现金还清吗?因原告经济比较紧张,加之又体弱多病根本没有支付能力,请问这样可以不?麻烦懂法律的朋友,最好是律师解答?万分感谢!!!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各位能否说的详细些,如果向法官申请实物抵押,要写些什么东西?要是执行法官不同意呢?该咋做?可否分几年还清??敬请各位律师,万分感谢!!!
另外再请教一下: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吗?那原来的结婚证要不要收回去呢,还要不要再到民政局换成离婚证?要不要让一审法官写个证明,证明离婚生效了呢??
不服离婚二审判决结果可以再上诉吗?是到市中院审监厅在上诉,还是到市检察院上诉啊?得在什么时间内上诉才算有效啊? 上诉状交到哪里啊?得多少钱上诉费啊?
对方原中国北京籍,现美国籍,最近于北京二中院申请了美国纽约法庭的离婚判决。但当时双方并不居住在纽约,是冒充纽约居民去纽约离的婚,纽约法庭对于双方并没有管辖区,当时离婚只是因为债务问题,双方其实并没有结束夫妻和经济关系,但现在对方把当时的离婚当做真实离婚,在北京申请了承认。问,对方现在已经是美国籍,是
夫妻离婚男方欠女方亲属好几十万男方用不动产抵押,可以接受吗?法律生效吗?
夫妻离婚男方欠女方亲属好几十万男方用不动产抵押,可以接受吗?法律生效吗? 夫妻离婚男方欠女方亲属好几十万男方用不动产抵押,可以接受吗?法律生效吗? 如果可以,那抵押物品在未通知女方家属的情况下 ,可以出售转卖吗?
夫妻离婚,评估房屋价值60万,一人30万元;双方都拿不出这么多钱,那么请问律师:得房的一方是否可以把该房屋抵押后,再付钱给另一方?如果可以,请问应该怎么操作?
离婚案件初审之后,正式判决那天还开庭,可以双方陈述、答辩之类吗
2号离婚案件初审,发现自己有些重要陈述和对质并没有记录在卷,但是没有判决。正式判决那天还开庭,可以双方陈述、答辩之类并形成记录吗?不然官司要亏大了
我和我妻子已经分居半年,之前在法院和好一次、协议离婚一次。汽车是复婚之后买的。现在孩子上学需要钱我是将车抵押合适还是卖了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