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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判决离婚后,没钱付,以实物抵押可以吗?

判决离婚后,没钱付,以实物抵押可以吗? 原告因闪婚后被对方打伤并多次起诉离婚,对方以各种理由不离,把对方拖了两年多,最后终于同意离婚了,但要求对方赔偿他的彩礼钱,而法院也判了原告支付对方彩礼钱和三金折合现金共计八千元,并判决离婚了,原告因是外地人,只希望早点摆脱,也没有上诉,现在请问原告可以拿三金抵押,不够的再给现金可以吗?因原告多病,没有正式的工作,生活很困难,请问这可以吗?法院要是不行,会不会强制执行,并把对方拘留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0.2的悲伤(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10-12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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