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离异带一男孩3周,后来在不到两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并同居,他以我的名义买套56平米的二手房,后来因为不和在09年5月把房卖了,他把卖房的钱拿走了,现在我名下没房,我户口和我父母在一起,他们有房,到2011年4月我离异够三年,我和我儿子现在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比较老的房子了,房主是爸爸,爷爷脑溢血半身行动不便(爷爷无房),爸爸妈妈共同赡养其,三个人的户口也均落在这里,但考虑房子实在太小,活动不便,这三个人能否作为一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
离异十几年后,房子判给丈夫,自己能否再申请并享受经济适用房?
律师您好,我是深圳市市民。我于2010年申请了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经第一次审核,我的各项个人条件都符合申请适用房的条件。但二次审核却说我十几年前已经享受过经适房,不能再享受。我要说明的是,我于前丈夫已离异十几年,之前的房子是判给前丈夫,我目前单身,养有一子,在读大学,我现在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在外租房、供儿读
我和哥哥,妈妈,外婆是同一本户口本的,我爸爸和爷爷,奶奶是一本户口本的,现在我哥哥的工资水平超出了申请经适房的条件,而且我爸爸有屋,是城中村自建屋,我现在想申请经适房,可以吗??或者我结婚了,可以申请吗??
我们现在能用我母亲的名字申请经济适用房,老人已经上岁数了,如果经济适用房申请下来以后,老人没了的话。经济适用房会被收回么?
我家住东城区2002年拆迁后,我们家三口人户口都跟我妈在一起居住拆迁后补偿款全部归我妈一人所有。我在拆迁之前已承租了西城10平米平房一间,至今未拆迁。现在我们三口人的户口还在东城区。由于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腾退房屋,我不想交。现在想在东城区办事处申请经济适用房,现有东城区拆迁时的拆迁协议,在填写经济适用
我想咨询下 我是北京石景山区户口,父母有套60平的石景山古城的楼房. 我和老公结婚1年半,他是河北的.我俩都没房. 1.能否买经济适用房或者两限房呢? 2.住房人均平米数是按古城的房子分4份算吗? 3.在哪里领填写的申请单? 4.如果能买,是否只能买户口所在地的房子呢? 5.净资产是按父母和我们小两口全家算,还是只算我和老
结婚前父亲买了一套房我是共有人,我结婚后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结婚前父亲买了一套房我是共有人,我结婚后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其它的条件都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