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性交的表格式阐释。如果将性器官未进行交合的情况值设定为0,完全插入的情况值设定为6,中途抽出情况值落在6~7这一区间,射精后抽出的情况值落在7~8这一区间,性交后行为的情况值落在8~9这一区间,则相关情况见下列表格:
行为所处阶段 条件值X 属性
性交前行为 当且仅当X≤0时 预备、未遂、中止
性交行为A 当且仅当0<X≤6时 未遂、既遂
性交行为B 当且仅当6<X≤7时 中止、未遂、既遂
性交行为C 当且仅当7<X≤8时 未遂、既遂
性交后行为 当且仅当8<X≤9时 法定情节、酌定情节及其他犯罪行为之判断
由于我的拼死反抗:禽兽在X=3即半插入状态就自动放弃抽取出来了(刚刚进入一半左右,前后不过1秒钟的时间就抽取出来了),但是因此却让我的处女膜裂开了一个口,等我穿好内裤,几滴血滑到了内裤上。
问题似乎就在这里:我想去告这个禽兽,可是由于他没有完全插入,没有抽动,没有在我阴道里留下jingye之类的东西,前后持续时间也很短,只是刚刚将我的处女膜抵破一个裂口,血甚至未来得及沾上他的yinjing就出来了。这到底算强奸未遂还是已遂;我如果去化验,寻找证据,能否寻找到有力证据;我如果告他,他是以强奸罪论处还是以强奸未遂罪论处?
这对我很重要,望哪位专家及时严肃回答,谢谢!
请问证据怎样提取,从口供来说,他一定会说我是自愿的,可能会证据不足的,而且提取不到他的体液的话就更不利了。如果能定罪的话,他会被判几年?
如果收集不到有力证据是不是很难定他的罪,只能任由他逍遥法外!
而且我想他的体液也很难提取到吧,现在有那种只要yinjing在阴道停留过就能被检测出来的先进工具吗?既然yinjing在阴道停留过就应该会留下一些痕迹吧,能被检测出来吗?
是不是惩治罪犯无望?!
我的一个朋友把别人捅了一刀,造成轻伤.当时受害人在医院时我朋友被派出所关了起来. 后来受害人在医院治疗10天后出院了.双方家长来调解这件事.受害人家长只让我朋友家里赔了钱.而没有上诉.所以我说我朋友算起来也只在派出所里关了10.你们说下这在法律上是拘役还是坐牢啊? 我朋友将来在工作等等各方面会受到
前段时间我去买烟,卖烟的给了一张假钱,后面喝了酒就去找摊主理论。和一朋友每人捡了块砖把卖烟的烟摊(没针对人)给砸了。后面我在逃跑途中给抓住了,因为我有伤在身,我妈交了3000元保释金保了出来。 过了三个月派出所叫我去,说有人被碎砖头砸伤(我认为应该不算严重,而且对方有造假的嫌疑),法医鉴定为轻伤。 现在
还是昨天说的那个运送钢管途中砸伤腰部的案子又出现了个新问题还请专家给予解答!
今天我们去重新鉴定了鉴定过程中鉴定的法医说我们这个案子律师怎么是按人身损伤打的要是按这个打估计不够级。应该按交通事故或工伤赔付打。因为我们不懂之前律师也没提过完全都是律师一手操办的我想问一下我们这个情况到底是应该按什么打比较有利? 这是昨天我问的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于08年10月30日在运送钢管途
我家是从外地来这做生意的,有个熟客趁我老公不在抱我亲我并脱我衣服,因为是熟人我只是想让他放手而且我也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怕影响不好所以叫得不是很大,没有人听见,我拼命挣扎他并没有得成,这时我老公回来了他看到我从房间跑出来衣服扣子胸罩带子都开了就报警了,法律能将他绳之以法吗?如果他说我是自愿的我该怎么办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一条如何理解? 能否详细说明?谢谢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
我一个朋友,在家里上网,然后约了一个网上的女子来家里。后来那女的睡觉去了,他玩了一会也跟去睡觉,在中间,有摸女子的行为,后女子不同意,就停止了行为。 然后就在一起说话,请问,这算得上强奸未遂么?
对相关交通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恳请律师专家们对以下问题能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由于对相关交通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恳请律师专家们对以下问题能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1、对于一个十字路口而言,完整的交通信号是不是必须设置车辆交通信号灯、地标线、前置行车指示牌与人行道红绿灯?是否缺一不可?这些交通信号的设置方案需要论证吗?具体是有哪些部门来实施?流程是怎么走的? 2、对于这个十字路
一男子和一女子曾经是对象关系,期间发生过性关系,但对象关系没能维持多久,只有这位男子的家人知道他们以前是对象关系,之后也有联系,关系暧昧。当天这位男子被女子叫到她家里吃饭,吃完饭了,女子要求去KTV唱歌,期间男子对女子说唱完歌他要回家,并且要和她断绝这种关系,女子不同意,说如果要是以后不理她就把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