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经人介绍在一家小公司做广告安装,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算是临时工的那种),上个月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从夹板上(类似工地上装修时搭建的那种,差不两层楼高)摔下来,被送到医院做了脑部手术后现在仍处于半昏迷状态,他老板在最开始付了一部分手术费后现在就说没钱了,请问我亲戚的家属能向该公司的老板索取工伤赔偿吗?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如果双方要打官司,我的亲戚又该如何应对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麻烦各位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我的一个表哥专收废铁,一般去收铁时都叫几个临时工(就是没有合同,在外面可以随时叫的那种临时工),今天去收铁时,其中有一个不小心在搬铁时从车上摔下来,两只脚都骨折,我想了解一下,像这种"工伤"应该怎样赔偿?谢谢您! 假如全部医疗费用是10000元,是不是我表哥得全付?谢谢
我公司有一名临时工于8月初,因个人违返操作割伤手指。事发后,公司为他进行了及时救治(现已基本全愈,但不能完全弯曲),并为其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工资等7000多元,现对方去作伤殘鉴定(估计最多10级,或评不上),由于该员工平时表现就不太好,我们也协商一次性赔付,了结此事,并不让其回公司上班。请问我公司还要
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我父亲62岁,农民,在本地一家单位做临时工一年工资1200元,今年2月28日,工作时被厂里铲车撞倒,车轮碾过双脚,单位当时就将父亲送往医院治疗,双腿五处骨折,有的是粉碎性的,腿内固定了两处钢板,单位已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另外支付了1000元营养费。现在治疗结束,准备
关于工伤赔偿里的个人工资 和 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 !求详细法律条例
正在和公司谈工伤赔偿,出了一点问题,赔偿里面有一条规定是按个人工资算的,但我问了劳动局他们是按公司的缴费基数给算的赔偿!我在网上看了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法律规定保险缴费是按个人工资的百分比缴的,但现在很多公司都是按最低缴费基数交, 我想问一下有哪些法规可以让公司把个人工资和缴费基数 算的赔偿误差给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