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问题,我每天8点到下午18:30打卡周一到周六都上班
加班费的问题,我每天8点到下午18:30打卡周一到周六都上班,中午吃饭时间怎么计算,肯定超过40小时,但中午吃饭时间要扣除几个小时是合理的,仲裁谁举证.
我在单位上班已经三四年了,这期间上班一直是上12个小时休息24小时,每月大概多上70个小时的班,请问 1、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 3、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4、国庆等节日上夜班是否有加班费?
07.03.16进厂,09.03.14已辞工,劳动法规定周六要算加班,公司签合同中有“乙方合计工资已包括周六加班工资”字样,发放是按本地最低工资+除周六以外加班的加班费(周六没算加班)。。请问我能申请仲裁要回我的加班费吗?有的说只能主张08年5月以后的加班费,是这样吗?如果可以,都需要哪些证据? (我只有
我在一家日资企业做普工,2006年2月进厂(至今仍在上班),公司与我签定了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工作25日,每周6天。每天8小时。30元/天。之后每年一签。至今签了3次。我现在的72.4元/天。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我已经超过了最低标准。请问周六,日加班应不应该得到支持?(劳动仲裁裁定,我的工资以每月25日计,日薪
上班时间早上8点30-晚上22点整 中午晚上没有休息时间(如愿意吃饭可有半小时吃饭时间) 做一天 休一天这样的上班,周末算不算加班?? 一个月,上班时间202.5小时是不是应该付加班费
我是2008年11月份进的公司,合同签的是2009年2月1日到2010年1月31日。在签合同的时候公司额外在上面写了周六要配合生产部门上班。实际上我们周六请假的话也是不扣钱的,那在我合同到期且不在续签的情况下向公司申请周六加班费和年终奖是否合理合法呢?
广东东莞某厂,工人按最低工资算底薪,平时加班1.5倍,但是每月超过42个小时加班以外的加班费都按照5元来计算,这样子是否违反劳动法? 而且基本都会超过42个小时,加班也并不是全部自愿,而是按照订单计划。 该向什么单位申诉这种情况呢?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