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94年得到5人的农村承包权,后把土地分借给他人代种,现在我父亲以去世、农村土地要求确权、有一户种了我家2个人土地的不还给我了、他说我父母当时口头说是退给他的。为此我找过村干部、和镇政府相关领导,还是无法解决,最无法容忍的是我在镇政府档案上看到我家的土地权在2005年以经被村干部篡改了、并交到镇政府入了档,此间我们一点都不知情,请问我能要回土地的承包权吗?我能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告村干部滥用职权以非法的手段擅自篡改我家1994年土地承包权,告镇政府监管不力。谢谢我电话13996273200请帮帮我
村里有代表人在三年前要求把土地让出去,给那些刚出生的孩子,说三年一换,当时没有进行任何书面转让的东西就直接给那些有孩子的人家去种了,三年后,我们家也有了孩子也该得地种,结果村里的那个代表现在说不管了,有明显的偏袒趋势,给我们几家三年前丢地的人一个很不负责人的态度,目前情况发展到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村
你好! 1980年根据当时组织会议决定,山林、土地将承包到户(分家)分家时二哥(陈开胜)为了多分地让其弟(我父亲陈开利)与他一起同住,结果也如他所愿,与大哥(陈开能)分家,他占了大半部分土地及山林。事后陈开胜(二哥)与陈开利(弟)讨论分家一事,并要求各立户头,但当时并未获得组领导的同意,原因是:“会议
1999年,金庭镇(我镇)政府官员为响应上级政策号召,为让农民生活的更富裕,于是积极号召让大家种植果树——桃形李。本人于是在村里有关负责人员的指导下,于1999年5月与村里有关部门达成荒山种植协议并签下合同,合同从1999即生效,合同期为20年。从1999年到2019年为止。 产生纠纷原因:(1)土地情况说明:1999年,当时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1999年,金庭镇(我镇)政府官员为响应上级政策号召,为让农民生活的更富裕,于是积极号召让大家种植果树——桃形李。本人于是在村里有关负责人员的指导下,于1999年5月与村里有关部门达成荒山种植协议并签下合同,合同从1999即生效,合同期为20年。从1999年到2019年为止。 产生纠纷原因:(1)土地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地1999年确权时村里没有通知本人,而有别人代签的确权协议有效吗
我父母,弟弟,是奉贤区金汇镇华星村人。第一次分承包地时共分到7.95亩,而在1999年8月确权时没有通知我们,如今就剩下不到3亩地了,(这事就在本月17日去村委会查账时才知道),而且看到协议书上的签名是别人,问村里?是谁签的名,回答都是不知道,每年村里选举或者有什么事,我们有空回去的,但村里干部不把这事告诉我们,
我和我生产队原队长的承包地相连,多年来他经常移动界石致使我的承包地面积明显不符但又没有原始尺码单,对方不承认占了我的地,反而还说我占了他的地,经常为种地和我发生冲突,为此我多次找村上和镇上都无法解决,同时也给我在经济上造成了损失在人身上造成威胁,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找回我丢失的承包地。
1983年,国家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A村村委会对符合土地承包的对象均发包了土地承包。1994年,由于实际耕种的人员减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承包土地“认田制”,即想耕种的农民可以自由向村委会承包土地,村委会根据申包情况进行发包。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时村委会又根据1
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