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2008年11月30日晚,我无驾驶证,无行驶证骑魔托车从建筑工地下班回家,在转弯处 与XX驾驶的装卸工司的小骄车相会刮擦,造成我左大腿压缩性骨折(不严重)和左脚中指指甲下面骨头粉碎性骨折,魔托车受损。现在对方已先后交纳7600元治疗费用,我仍然在住院(今天12月15日),魔托车修理费600,对方无损失。
我的亲属在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和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出。另外,我亲属发生事故时已超60岁,但厂方一直都帮他买工伤险,这样会影响工亡认定吗?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影响工亡赔偿标准吗?
律师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我有一大货车,租赁他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律师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我有一大货车,租赁他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我在本公司另外一个分店工作,接到一批客户需要另外一种车型,本店没有车,就带客户到本公司去提车,由于天气比较晚了,银行都已经下班,到了本公司把车型选好,签好订单,就带客户到分店装饰部去做汽车装饰,没有来得及办内部调拨手续,(开车出去的时候还是上班时间)车属于商品车(没有买保险和上牌),途中与电动车发生
我在驾校学车时发生在靠边停车时未打转向灯后面来车速度快而发生追尾,经交警大队协商各修各的车,在修理驾校的车中我应该赔偿多少,当时有教练在车上陪练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妈前几天被一辆皮卡车撞后,司机想事后逃逸,被我爸爸给追回来了,导致脑出血和腰部错位,但是现在医生说我妈的腰部错位是原来的旧伤,请问这种责任该由谁负责?请各位律师解答越详细越好!
晚上,我朋友开摩托车载我去玩,在二级路(没有路灯)上撞上停在路边的多功能拖拉机,而拖拉机未放置警告反光标识,及所载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货物遮挡尾部灯光.造成我朋友死亡,我重伤.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我朋友无证驾驶未走机动车道负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负次要责任.现在就我进医院花了一万三.而拖拉机司机无力支付,像这样的
我驾驶机动车进入厂区,时速不超过20码,刚进门时,一四十多岁的女的骑电动车向外面走,撞到我左前轮上,后来报警,交警认定我为主要责任,她为次要责任。后来送到医院住了近一个礼拜,花了三千多。我自己修车和修她的电动车也近三千块。出院时医院给开了两个月病假。后来协商时她向我要误工费营养费等共一万元。我认为这样
我儿子开车正常行驶,与一间歇性精神病人横跨马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右脚板线形骨折,司法鉴定为10级伤残,经治疗两月余能下地到处走动,我车是全保险的,住院期间一切费用全由我自己垫付。对方子女要求出院一次性再赔偿4万元,双方为出院后的费用发生争议,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该承担哪些费用?敬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