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为我排忧解难。
我2011,9,30日与单位签的三年合同与2014,9,30日到期。在今年9,16日单位找我说三年合同到期了,让我签了个字,说只是告知一下。我说那我接着续签就行了。她说:“单位还得经各部门意见反馈呢”。过了一小时左右,她找我又说:“单位决定不续签了,让我签个字,我没有签,因为我想留下,最后她只让我填个日期”。我一心要求她们续签,问她们原因:她说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没什么理由。直到至今9,29日了。 我也看了劳动合同发了,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但是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一,我直接和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问单位要经济补偿金单位会给吗?二,要是不给我我应该怎么办?找谁?三,现在我应该注意些什么,收集些哪些证据?
各位朋友,现在又有了新进展。今天(9,29日)单位同意给予经济补偿金了,但是让我先把离职手续先办完,经济补偿金说尽快会给,但是因为没有承诺具体时间,只是说领经济补偿金要按照单位流程办理,她也不敢承诺具体时间.请问,明天月底最后一天了,我应该先办理离职手续吗?会不会是个骗局?今天我把我们的对话偷偷全部录下了,嘿嘿!
例:合同从06年4月到09年4月,则补偿为:1个半月工资。 即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仍需支付补偿金; 但08年前的部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但不少xx律师说,合同到期,补偿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06年起,支付3个半月。 ???
我和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11/6/27-2014/6/27.由于行业不景气,公司裁员同时合同到期很多不续签。今天公司HR通知我合同不续签,赔偿3.5个月工资。由于我们工资较高,赔偿标准按照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基数来算。但是2013年本地社会平均公司未发布,公司 按照12年来算。其他同期被裁员或自动离职的员工赔偿标准是:(N+3)*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2010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现在公司让我补签2012年8月开始到现在的劳动合同,我没有签,如果我去劳动仲裁这种情况有双倍工资补偿吗?补偿几个月?
工作两年多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合同到期过了近10个月也没续签,请问我该得到哪些赔偿?
2012年3月份一直到现在,公司一直不给我们缴纳社保,每次问都推脱,第一次签的合同截止到13年7月31日,后来就没续签,合同也不是正规的,只有一份,没给我们。请问我找劳动局能不能得到相应的损失?因公司管理一直不正规,没有上下班考勤记录、工作牌这类的证据,工资也是发现金,我要准备其他什么证据?
我于2008年进入我县一家医院担任护士,当时并没有签订合同。去年医院突然叫我签合同,但是只要我签字并没有给我看合同内容而且也没有给一份合同我。今年医院通知我合同到期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要求看合同也被拒绝说是只有一份合同我想要的话就复印一份给我。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另医院只买了养老保险和
你好,我是09年7月12号到公司任职,最后一次合同有效期是到2014年7月15号,中间续签过2次合同。现在公司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辞退我,那补偿金应该怎么算?算算时间刚好超过5年,是不是应该5月工资的补偿金和1月工资的通知金。
劳动合同还有3个月到期,如果公司现在已部门解散为由解聘我,和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赔偿有什么不同?
我所在的部门在本月将划分出该公司,由另外一家公司接手。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10月31日到期,如果公司现在已部门解散为由将我解聘,又或者是先暂时将我安排到其他岗位,待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这两种方式对我的经济赔偿有什么不同吗?还有,我现在应该注意一些什么,比如是不是需要掌握一些对自己有力的证据?
2013.11.27入职,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11.28将会到期。在职的这一年当中,本人因生病和家中其他事情请假次数较频繁。领导以及和我对接的同事现在对我很不满,眼看合同即将到期,很担心这种情况公司会在合同到期之后不再与我续签。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会给予赔偿吗?赔偿的比例又是按照什么比例计算的呢?急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