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房子60平方米,本来是使用房,户口上有5个人的名字 其中2个未满18岁。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开始产权房。 等开始产权房,97年,户口里其中的A和B,到物业把3个人的名字都签了(ABC的名字)(不算未满18岁的2个人)付了款去办了产权,变成了产权房,房产证上A和B各有一半的产权,写着2分之1。其中C肯定没有到场签名,也不知道这件事情,是A和B私下去做的,直到08年C才在无意间获知。 如今C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认为A和B侵害了其利益。(AB在办理产权称C是转卖给他们的,现在AB已经和C承认当时自己私下去做的产权了) 问题:现在从电台听知可以把房子退回到过去,重新变成使用房,每个月付租金。这个是真的么? 是不是只要C的户口现在迁回到此户口本上(户口上现在只有A和B),就可以去推翻?肯定可以么?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写着? 如果要推翻,最晚多久执行?是去年6月发现产权归属的,那么是否为2年内?到明年6月前要去推翻?不然就作废?希望附加上条文。 另:AB和C已经闹翻,C并不想获得他原来的那份了,只想要把房子退回到过去,一直租用下去。
房子为甲夫妇76年所建,90年城镇私房统一办的房产证,当时未办土地证,93年补办土地证时,甲夫妇上班,其退休在家的父亲乙报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土地证是甲的父亲乙的名字,乙94年去世,甲2003年去世,先此房拆迁,乙的女儿提出该房他们也应继承土地证上面积的土地补偿。请问,在拆迁中乙的土地和甲的房产证拆迁补偿要分割吗
我夫妻二人婚前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人的名字,现在我要将房产全部过户到我老婆的名下,也就是我老婆一人拥有这个房产,那么这个房产算是她的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因为这个房产我转的部分是我的婚前房产,如果我是在婚前转,转后肯定是她的婚前房产,但现在是婚后转的,所以我很困惑。 多谢各位帮忙解答。这次
我买的房子,女友是共有产权人,是用我一个人的名义贷款,现在房产女友只能占到三分之一,我占到三分之二,我们要结婚了,如何能把房产变为一人一半呢?这样对女友比较公平!
小李出钱买的房子,因其弟迁户口的需要,房产证上写的其弟的名字.两人私下签有协议,内容为房款为小李所出,房子归小李所有.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协议是否要去备案?房子所有权是否归小李所有.以后房子拆迁,买卖有什么影响?
我有一套房子,单位福利房,没有产权只有继承权和居住权那种。我和父亲在同单位,当时用父亲的名额,给了父亲2万元转让费,这套房子由我买下来,钱我出的,只是户主还是落得父亲的名字。父亲当时给我出具了一份书面的协议,就是证明这个房子是我出钱买的,并且支付给他了2万元名额转让费,他只是居住在这个房子了(母亲去世
立遗嘱人(父亲)已于2005年去世。其女儿在2007年已将一处房产卖掉。以上所发生的两件事其儿子完全不知情,想知道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什么侵害?
我和我前妻在1983年从我前岳父手里买了一处平房,当时前岳父的原配已经去世,已经和后续的妻子结婚了,又生育了两个儿子。当时因为我前妻是家里的生活支柱,家里的一切开销都是靠我和前妻,因此前岳父把手里的一处闲置的平房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我。后因过户要出手续费,结果过户时是以赠予的形式过户的,过户到我前妻的名
我姐婚前,以她的名义为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现我把房贷以还完,现过户费用太贵,我想先公正,以后在过户,不知有效没?我怕后期与我姐夫有什么纠葛,影响我过户.我如何做为妥?
我有一套房子是以前动迁时得到的,那时动迁时是以我、父亲和母亲三人的人头份分得的;但是产权证上只写了我和我父亲的名字,以前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产所占的比例;还有我的妻子和儿子的户口也都在这套房子所在地上;现在我母亲去世了,我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想要分割房产,现在我父亲还健在,我想请问一下,这套房子是我和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