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抓获了两名偷模具的小偷(是该厂里的员工),偷了好多,但是按废铁价格处理的,算下来2000块钱,结果送刑事的时候却没送掉,无罪释放了,说是职务侵占不牢10000块拘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某人于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某人于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我想理解下,拘留之后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是只拘留还是要判刑.如果判刑的话,大概要判几年~~~知情着速回,有急用,谢谢..现在人被无锡第一看守所拘留~~~主要是你收消费,让别人偷取大约40几万的资产,他小费拿了3千多~~~这种情况
6人共同将公司拆迁补偿款截留80万元平分,每人10余万,后又觉不妥主动退还至会计处,形成一个存单,案发后,主动退还全部金额,请问算职务侵占吗,每人要判多少年,那里有少判的辩护点?
我司一员工犯职务侵占罪,数额一百万,被网上通辑,案发后已如数归还,但还来不及投案自首,现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请问会判多少年?
有一个奶牛场丈夫为法人妻子为会计有很多奶牛户在厂里养奶牛,奶牛场负责收奶,给奶牛户发放奶牛款,某日做为会计的妻子私自把奶牛场账户上的几十万元奶牛款转到自己账户上支取现金后逃逸。作为法人的丈夫起诉到公安机关,可否定位职务侵占?被告强调营业执照为个体经营,不是公司,企业。罪名怎样成立?
我朋友给他老板打打工,他老板结了煤款,没给客户,客户把他老板告了,并且还有我朋友。当时客户让我朋友付运费14000元,我朋友付去的时候运费已经付了,他就把钱花了,客户给我朋友要钱是我朋友说钱花了,等有钱的时候再给你吧,我朋友兼两份职,老板付他一份工资,客户付他一份工资,我朋友现在看守所,听公安局的人说,
一个业务员A在公司任职的时候,接了一个订单,约定价格 30元一套,让客人打了货款到B的账户,之后以29元价格打给公司的私人账户,这个私人账户又不是公司法人的私人账户,等于公司偷税,事后如果公司发现业务员拿差价,有没有权利告该业务员职务侵占罪,或者其他罪责? 打款没有涉及公司账户,也没有业务员拿款的签名,
2000-2006年6月,我与另一人分别经营一个国有独资旅行社(以 县旅游局名誉办理,我俩投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我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5月1日收取2005年底一旅游单位的旅游费48676.00元,后离开县城,至今未交回旅行社。2007年报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我是挂靠企业为理由无法界定犯罪主体,至今未立案。试问,怎么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