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员工在晚上下班途中骑电动摩托车自己摔交,造成脑出血,医疗费用估计要8万元,公司是2014年3月20成立的,公司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员工工作时间至出事故有4个月时间,工资3800元/月,员工在她自己家乡有购买农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40%,公司这边应该支付多少医疗费用或赔偿相关费用.员工提出要赔偿2万元,是否合理.
情况是这样的,就是我妈妈骑电动车带着两个邻居,在村口转弯的时候,一个大爷也骑三轮车窜出来,他急转弯摔倒了,碰到了我家邻居的胳膊,导致其肌肉拉伤,那个老大爷自己摔倒啦,事后,那个老大爷的女儿报警,双方的电动车被交警拉走啦 交警让我们两家协商,可是老大爷的女儿让我索赔住院费,可是我们并没有碰到老大爷啊,
一、职工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工伤保险,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请问是否可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或死亡赔偿金等是否由单位承担?单位应承担哪些补偿? 二、职工在上、下班乘公交车时发生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工伤待遇或死亡赔偿金应由谁负责?单位应承担哪些补偿? 三、职工上、下班途中,自驾私有交
因工作不小心,从二楼顶掉东西把别人的车前盖砸了三个小坑(指甲盖大小),向我索赔说到4S店修要800元,协商让他修后拿发票赔他钱,他不同意。(注:他的车属于乱停车,不是在停车位,而且也提醒过他车停在楼下那位置楼上掉东西可能会砸到他车,让他把车开到它处,他也未开走。)咨询关于这相关的法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