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从中得到什么正当补偿。以下是合同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原平市王家庄乡石河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宋润根男,57岁王家庄乡西街村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本村村西河滩有的复垦土地90亩,经公开发包,乙方愿承包经营,因乙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一致同意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村西新复垦的90亩河滩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二十五年,从二00七年元一日至二0三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 承包费共计壹拾万整,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 四、乙方承包土地以种植为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改变土地用途。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浇地用水条件,并保证乙方能将水引入地头,按村委按排前后排队浇地,乙方浇地用水费用与本村村民执行同等的价格标准。 六、 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地进行转包、出租、互换时,应向甲方声明,承包期不得超过二0三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 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 八、乙方投入的配套生产设施、设备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时,如果甲方需要双方协商作价处理,如不需要由乙方拆迁。 九、乙方所承包土地如被国家征用,除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其余的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均归甲方所有。 十、如因国家征用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每亩每年四十五元的基础上随行就市标准返还乙方剩余承包期的承包费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按本合同的要求将土地交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或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您好 ! 我是01年结婚,04年迁户到夫家。他们98年占地,统一农转非是签了一份土地补偿公证书,内容包括:1:如有病故的人,半年内可以参加分配。2:凡女青年在办理结婚证3个月内可以参加分配,半年后,即使不迁户走,也不能再参加分配。3:出生和迁入人口不能参加分配。 但现在的情况是,新生儿和嫁出女也一直参加分配,仅
前段时间国家出台的政策说土地征收价格要上涨30%,请问农村的土地征收也包括在内吗?还有就是我家那里的土地要被征收才2万多一点一亩是不是太过便宜了啊?
我们村民组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征用三十亩、这三十亩地现在是几户人家经营、承包合同是三十年、已经过了十二年。还有十八年被征用的土地每亩是3万块钱、这些钱是归个人所有还是归集体所有呢?如果归个人合理吗?希望您能尽快帮忙解答好吗、谢谢。
我们村民组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用地是三十亩、这三十亩地现在由几户人家经营着、承包年限是三十年、现在已经过了十二年了还有十八年、当时分地的时候是三十亩、现在征用时量多出几亩地、这些补偿款是归个人还是归集体所有、多出的几亩地的补偿款归谁所有?希望您能尽快帮忙解答、谢谢。
你好,想咨询下,我把8公顷农田承包给了邻村的村民王某(当时的承包价是3万左右),合同签到2020年,但是由于今年国家灌区工程占用了我家地,邻村王某要求赔偿,最后双方经协商,灌区征地补偿款(国家发的)由双方4:6分约(30万:60万),并签有协议,现在王某又临时变卦,称4公顷可以4:6分,另外4公顷要求提加补偿,请问是否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因征地纠纷 我想知道这个案件的分析案例背景。危害 。 处理方法。最后是预防方法·· 回答有分帮帮忙 我上网找不出能帮找的回答的给分
我是都江堰的我们家马上要撤迁了,但是我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初婚)我老婆是(再婚)而且还有一个儿子跟她。她现在户口是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村,她老家是自贡的,是2008年结婚迁移到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村。但是她在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村从未享受那边的撤迁的优待(好像是哪里还没有征地撤迁)。离婚。我们结
请问退养职工根据政策,企业招收其子女,老职工户口迁回村里,户口写明了是粮农,但享受养老金待遇。现在村里分征地款不给老职工发,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