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你好! 本人1996年12月入伍,入伍后户口注销自留地在我选取为一期士官被政府收回,按相关法律政策,本人的自留地应当保留待退伍后返还本人,但现所有村民的土地均被征收,政府按照占用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而本人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且无人问津。 我想再问一下三级士官复员军人跟义务兵是否一个性质吗?土地归零了,我能否享受村民的待遇?<自留地俗称口粮田>,土地都被当地政府征收了,像我这个情况政府能不能给予什么说法? 为盼!
我是城市郊区的一个村庄,很多年前村民就已经农转非了。原来的村委会改称现在的居委会。但是每家每户都保留了一小块自留地。现在居委会要把自留地收回,说向外整体出租,受来的租金给村民发放福利。村民不同意,可是居委会把自留地的电和水都停了,强行要收回自留地。并且没有什么土地补偿款,只给一点点的青苗补偿款。村民
关于农民自留地在未经征用的情况下被村干部与企业主私自买卖并强行开发的问题
你好,我是萧山河上镇的一位村民。现在本村一片大约十多亩的农用自留地(未被征用)被当地村干部与企业主私自开挖搞强行建设,我们向当地政府反映,因个别村干部也参与买卖,对我们的反映置之不理,反而对举报村民实施威胁,恐吓,态度蛮横。同时,我手中已有自留地被强行违规开发建设的证据,请问应该向哪个有关部门反映,
我想咨询一下乡下土地租凭的问题,村委要租用农民的自留地种植桃树办果园(这是个乡政工程,真正的承租方并不是村委而是一个合作社,村委只是出面跟村民商谈土地租用),请问租用价格是否有双方协商决定,还是有村委单方面决定租用价格?如果租用价格无法谈成一致,村民是否有权拒绝租用给村委?如果村民拒绝出租的话,村委是
农村2位老人过世后,92年组里将其自留地收回,其女儿(80年代末嫁到其他组,户口已迁出)于2010年以“四固定”证为由将自留地强行占用,做法是否合法?自留地有哪些特殊的政策法规? 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法可依? 可以有哪些办法可以妥善解决这样的问题?
我家因为原宅基地(有集体土地事业权证明)上的土坯房子倒塌,没有得到审批手续。自己因为居住需要翻建了房子。现在政府说要收回土地使用权,认定房屋为违建,只给几十元到260元/平方米的材料费,并且说不答应的话,超过他们规定的时间限制,连材料非也不给,要进行强行拆迁。请问政府的说法和做法对吗?我们该如何处理这样
我家有一块大约一亩左右的山地,是分田下户(1980年)时村里分给我家的,我父母在地里种植了衫树(100棵左右),由于我家的地离我们村集体山不远,前年我村代支书将我家的衫树一同集体山的衫树叫承包山地的人砍伐了。我家里多次索赔(要求返还)未果。特请求法律援助。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我是国营农场的一名女工没有别的技能只能务农。3年前我接受了农场以外附近农村农民某人一块使用权属于其户的自留地使用权的转让,用于发展农业种植生产。双方签有《土地转让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为长期(转让费已全部交清),有土地所有者生产队签字认可,村委会出具证明确认,但没申报当地乡政府审批。 几年来,我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