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
我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已到期(第一次签),现在公司提出签5年并且没有说明相关条件,所以我想:
1,我是否可以和公司只签一年,公司这种要求签5年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2,如果公司要求的这5年我不同意,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谢谢,期待您的解答
关键这中间存在合同期未满离职要赔偿的规定,不知这是否合法。
具体赔偿规定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关于要求合同期未满离职人员履行赔偿责任的决定》,这项规定中的赔偿包括:赔偿=招录费用+培训费用+空岗损失
1,我自行到现在的公司应聘是否存在招录费用,此费用是否有效,
2,空岗损失这一项是否合法。甲方如此定义空岗损失:因非正常缺岗需要企业支付计划外人员补充成本,此为空岗损失;空岗损失=本人离岗前十二月平均月工资*未履行完合同的月数*替岗系数
期待您的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我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31号到期,但是单位现在才让我们续签合同,而且合同上面的日期是2010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1日,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而且在8月到10月这几个月当中的合同脱节违反了合同法规定吗?
我于09年8月下旬(24日)进入该公司,期间第一次劳动合同为09年12月底到期,之后于2010年元月初续签第二份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不打算续签.请问应该找公司如何赔偿?谢谢解答.
我在公司工作7年半,可劳动合同刚签3年,合同中也承认就职7年半。现在3年合同一个月就到期,公司也没通知续签,要是公司不与本人续签,我应该有补助吗、怎么补法
我2007年与企业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08年又续签3年,至今年底合同期满,企业书面通知不再续签,我可以申诉吗?
我08年和外服签了08,09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09年底因为用工单位改变,我和外服签了协议书。协议书上说:一个是用工单位换了。另一个是合同期限改为09,10两年。请问这样算是第二次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是的话我现在能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我于2006-06-15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一直是合同到期就续签。现在的劳动合同到2010-12-25日到期。今天公司与我沟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到期的赔偿金只有2008-01-01算起的3个月,我想问的是,我的劳动关系是从2006-06-15开始的,怎么从2008年开始计算呢?这样赔偿是否合理?我能争取到什么赔偿吗?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了,现12月合同到期,公司以经营不善亏损为由不与我续签合同,将我辞退,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这种赔尝对我合理吗?
我06年签了固定合同为1年公司在08年进行转制又签了3年固定合同到了今年我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这种做法对吗?为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