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今年底前交房。最近,业主发现小区内的某些设施的位置调整了,且面积比以前小了,合同对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由具体的约定。请问:我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我公司正常上班,突然市电断电。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跟电子局沟通得到的答复首先是计划停电,我公司强调事先没有得到通知,事后又变成说是电路缺相故障停电,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供电局的责任
侵犯名誉权案一审不公而上诉,中院裁决:一、原判决事实不清。二、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上诉理由:在一审判决书的经审理查明中,将被告人的诽谤、侮辱言论加以扩大,原告方(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原告方去年一审起诉时对被告人年龄92岁(我方最大年龄89岁)认为不追究刑事诽谤罪和侮辱罪,只用民事侵犯名誉权起诉,没想
我婶子64周岁,在乡镇T字型路口,有慢速闪烁灯,有“事故多发路段,车辆慢行”路牌附近灯柱旁边准备过马路时候被一辆中型货车撞至重伤昏迷不行一个多月,医疗费花了近10万,现在家庭无钱支付医疗费了,交警下责任书说我婶子要负次要责任,而且肇事司机只给了1.6万元治疗费后躲藏起来,请问交警是偏帮司机吗?我们可否追究司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私自打掉孩子,并且是女方家人带到医院做人流,请问女方打掉孩子男方可以追究女方责任? 假如可以追究女方责任,追究哪些责任?
1,我所要买的是期房,房没盖好,五证还不全,在签了认购协议交了订金首付后,售楼处又让我签了份买方不追究卖方任何责任的协议,这个又必须签,上面只有我的签字和盖章。像这种霸王条约有效吗? 2,认购协议有开发商的盖章,但签字的是他们的销售总监的名字,不是开发商老总的名字行吗?
我们的购房合同里填的是出卖人应当在2014年5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我在一家小吃店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故意烫伤,医生确诊为深二度烫伤,烫伤面积达0.8%,咨询了几个医生都说一定会留有色沉性疤痕,而且不能完全恢复得跟以前一样,会有色差,还有可能会出现疤痕增生,如果出现疤痕增生就需要手术祛除。当时以为不严重,只是要求先给了500元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