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休了产假,公司说因为有保险津贴,所以不发放工资了。 但是我查询了《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006](第196号)》的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条说这种情况的工资支付要参考《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三十条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我想问一下,到底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呢?
公司违反合同,延期3天拖延发放我的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可以,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里有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一条是否适用? 如果说3天不违法的话,如果只是针对我个人的工资,其他人的都按时发放了呢也不违法么?那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还有意义么?
跟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发送员工手册以及考勤制度中都明确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并且注明产假期间发送全薪,可是现在我休完产假,社保将剩余津贴直接汇给个人,公司现在要求将剩余津贴退给公司,这样合理吗?明明公司的制度中写明了女员工产假期间是发放全薪的,退回了生育津贴那公司的制度我就没有享受上。
我的产假即将结束,但是我家里只有70岁的奶奶在帮忙照看宝宝,等到我母亲还有5,6年退休时,我再去上班,那会儿厂里还进的去吗?产假工资还能拿的到吗?
因为工作不舒心 工作半个月 而后提出辞职 当天单位要求明天再工作一天 本人询问是否可以不用去 单位解释必须用一天交接 本人答应 随后接到用人单位通知明天不用来了 这样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开实习工资 背静:口头约定实习一个月 没有形成书面形式; 后来到了该用人单位工资结算日期 不给结算工资 说依劳动法 应该不给开工
领导批准了我的辞职申请书,一月之后才可以走,但后因有事需提前离职商议未果,我便自动离职,不去上班了! 而后公司领导说自动离职属旷工,旷工三天就没有工资了! 公司这样做我能否该拿到我应有的工资?
我的年终奖发放不到1个月工资1半,是否可以起诉解决?现同1部
我的年终奖发放不到1个月工资1半,是否可以起诉解决?现同1部门都加了工资,维独我不加是否可起诉终止合同,要求工厂补偿?
关于公司合同规定在合同期满时发放工资以及要求统一管理最高学历以及技能证明证实是否合理
准备去一家非洲注册的企业担任翻译,但合同规定说:乙方结算工资的时间段始于甲方界定的当届任期到纳之日止于甲方界定的当届任期离纳之日。乙方的基本工资、基本奖金和特别奖金在任期期满回国时在纳米比亚结算并以现金形式发放。 然后平时用钱可以向公司以白条的方式借,然后合同期满一并扣除。 请问这样子合乎法律吗?还有
我在公司上班6个月,公司开始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考核后开始计件,我13天后就考核过关就开始计件,计件第一个月发工资的工资条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300+岗位工资900+加班费+计件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现在我拿咯4个月的这样的工资,第6月现在公司说岗位工资发错咯,叫我全部退还。我想问这个和里吗?
我在公司工作8年,现在在哺乳期,由于身体不适再休病假,单位以此为由不发我工资,我想离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金?我是提前提出离职,还是在仲裁的时候提出离职,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是在仲裁的时候提出离职,是在提出那天起就不用去上班,还是需要在仲裁结束以后才可以不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