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应该承担的责任是否是刑事附带民事?在民事私了的前提下,刑事是否可以减缓徒刑?如果是自首可以减缓多少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投案自首 A和B是同事关系,A和B在B家喝了一瓶酒,后来B把A送出门以后看见B的未来女婿在楼道坐的,A过去和说话后,B的女婿没有理A。B将A送走,就去找自己的女儿。B给女儿打电话的时候,女儿和女婿都出来,A这时又返回来跟上了B,两人因一句话不合发生打斗,后B的女婿拿刀捅了A的腿上两刀,A倒下后,过了一会B过去看见A的身体下面有一片黑的,发现是血,后B的女儿打电话报了120,等120赶到的时候,A已经没有了呼吸。拉去医院后因失血过多,经治疗无效死亡,后来B的女婿投案自首了。B的女婿是今年11月13日准备要订婚的,因有琐事而订婚取消。但是B的女婿并没有和B、B的女儿发生争执。
请问这种情况下,B是否要负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事情经过的是这样的 小张是主贩他是一个爱玩的小混混,,一天晚上去陪他兄弟们出去玩喝多了就和另外一些人吵起拉于是小张就打电话叫上我弟弟小王和一帮兄弟跑去看是什么情况 就这样大家打起来了。 我弟弟小王当天有在现场但是没打`最后警察来抓到人后我弟弟说没打,掉出检控出来看他有这人在里面,最后就一起全部抓走了 砍
死者给受害人的妻子打骚扰电话,受害人拿上电话去被害人家,俩人发生殴打,被害人拿出刀,受害人夺过刀向被害人捅去,不小心通到被害人的左下部,受害人叫人把他送往医院,经过五小时抢救,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投案自首,请问应判多少年?赔偿多少元?
于2010年18日,在河北定州市城区内发生了一件人被打致死的刑事案件,刑警队却定性为伤害致死,据了解被害人被打不止一次,且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人实施了殴打,同时又有同伙其他人将被害人送至是人民医院,并用被害人的手机通知了他的朋友,被害人的朋友为他做的求医,和检查;医生说被害人没大碍回家疗养就是了,结果死
3人团伙作案 故意伤害致死 其中一人责任不大 被取保候审 被判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
我哥哥原本在学校读书 但因为打了一个电话导致 两人来学校 将一名少年致死 他没到现场 也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被取保候审 不被判刑或 被盘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
故意伤害,使人致死,我只是跟着去了,我没有进受害人的家,没有看见受害者,也没有看见动手过程,我像知道我用负法律责任吗?要负的话,法庭会怎样给我判刑,
甲为雇主,女乙与男丙为雇员,且二人为恋爱关系,并已同居。二人工作期间打闹,乙用工作时用的刀扔向丙,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问甲乙各应负什么责任?各应怎样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我哥的一个朋友叫他们几个人去打架,我哥拿刀捅了两刀,那个人送医院后死亡,然后被人抓了,其他和我哥的几个人跑了,一个多月后几个被抓几个投案自首,叫我哥去打架的人也自首了,今天开庭了,半个月后判,这样大概会怎么判,我哥在庭上认罪态度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