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有兄弟两人,我老公是弟弟。我老公13岁的时候就出来打工挣钱供他哥哥上大学,但是我们从来没找他大哥要过半分钱。我老公家很穷,住的是几十年前祖上建的土坯房,我公公婆婆都好吃懒做,手上也没建过房子,包括我们结婚借的钱全部是我两夫妻自己还的。今年我两夫妻自己出资在祖屋旁盖了一栋两层楼房,因我老公大哥还没有结婚,兄弟也没有分家,所以我老公大哥连两个老人都跟我们一起住在新房子里。由于之前的老房子是危房,所以申请了危房补助,并且也申请成功。但是因我老公他大哥去申请危房补助的时候写的户主名字是我公公的(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因小孩随我们在外地读书,所以在前年的时候已经另外拆分成一本户口本了。但是申请危房补助的时候我们夫妻连小孩也有份),所以我两夫妻建的房子房产证必须要写我公公的名字,才能拿到危房补助金。但是我不同意,因为我两夫妻出资建的房子如果写了我公公的名字,那就是说房子也有他大哥的一半。在建房子之前我已明确跟我公公婆婆商量过,房子我自己出资建,因他大哥还没结婚所以会给他一个房间住,但是房产证必须写我老公的名字。我婆婆表面上答应我,但是背地里却叫我老公要建三层楼,到时候第三层给他大哥。我感觉我婆婆很偏心,她从来不为我老公考虑,什么都要靠我们两夫妻自己打拼,供他大哥读书的钱我也没找他要过半分,她还好意思叫我们盖房子给他大哥。我们也是打工的,又不是印钞票的。所以我不同意房产证写我公公的名字,后来我老公他全家都来给我做思想工作,说是房产证写我公公的名字是为了拿到补助金,不是为了房子,他大哥还跟我保证不会跟我们抢房子。后来基于家庭压力太大,我没办法,只能答应房产证写我公公的名字。但是,在我老公他叔叔跟姑姑的见证下我公公婆婆跟他大哥签署了一份协议给我们,大概内容就是:老房子边的两层楼房大概120平方是我两夫妻出资所建,为了拿到危房补助金不得不将房产证写我公公的名字,等我公公百年之后这栋房子无条件的过户到我两夫妻名下,为了防止他大哥日后为了房子跟我们起争执所以特立协议。协议书有所有人包括我公公婆婆跟他大哥的签字跟手印,我想问一下,如果以后真的因为房子起争执,那这份协议书有效吗?房产证除了我公公的名字之外,能不能把我老公的名字也写上去?
我朋友欲购买一处住房,该住房年久失修需重新盖。该住房的现主人持有原主人名字的房产证和他们之间的私人转让协议。说好是先签协议,我朋友付一半的房款,然后盖房子,盖好房子直接将原房产证换成我朋友名字的房产证。这样会不会产生纠纷?原主人已经过世并无子女。原主人的房产证+私人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现主人
父母离婚后协议分割了房产,现将他们各自所属的房产赠与给我,这样的房屋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父母于2005年就离婚,当时离婚后财产做了协议分割,但并未去公证,原来有占地面积60个平方的房屋,共四层,共240个平方,财产分割协议是这样分割的,一二楼归我,三楼归母亲,四楼归父亲,现在老房改建,改建后我们能得到三套房屋(两套一百平米,一套八十平米)一个门市(四十平米)但老房一直是父亲的产权,现在房屋改建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房方:** 买房方:** 买 、 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如下: 卖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嘉峪关市-------------------,(房屋所有权编号:---------)j建筑面积104.06平方米以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整)出售给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婆婆几年前认识了现在的公公一直住在一起,没领结婚证,不过房子是写了二个人的名子,私下也有写一份协议,注明等现在的公公过世后房子归我婆婆一人所有,其它亲属不得有议,不知道这样的一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到时候男方家亲属来闹应该怎么弄?
我和我老婆前段时间发生冲突我知道是我自己的错,也像老婆认错了。但是现在老婆要我写协议保证以后不再和他动手 要是动手我自己全部的家产全部归老婆所有。我不清楚这样的协议签了有没有法律效力,我只知道两人离婚了家产个人一半 我知道这样对不对
2007年7月,东啤康地公司经理涂多次请我和妻子到康地公司住在里面照场子,2008年2月两人达成口头协议,不发本人工资,只是承诺在康地公司内开荒和养鱼(当时康地公司是一个荒场,但还是需要有人管理),当时说如果康地公司要搞绿化,就安排我们夫妻两人在里边搞绿化,一直到卖地不搞绿化为止,这就是当时的口头协议。 从
协议 本人愿与妻子做如下协定,本协定从2014年开始生效 1. 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将我与前期的儿子高浩宇带到现在妻子居住处同住。否则妻子可以申请提出离婚并获得夫妻全部财产,我愿意净身出户。 2. 不得长期于高浩宇同住,期限不超过半个月。如果长期同住则视同抛弃现任妻子,妻子可以提出离婚并获得全部财产,我愿意净
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婚后按揭没还完,女方去房地局加名字可是房子因为还在按揭所以抵押在银行加不了名字,可否去房地局公证处公证,还有没有更好、更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我想问问因为在房地局公证处公证需要债权人也就是银行提供同意资料,银行方不同意提供,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律师事
婚后老公写了一份婚后房产协议,我们都签字按手印,请问这具有法律效力吗?
领了结婚证以后,因为房贷需要我们两个偿还,老公就写了一份婚后房产协议大概意思就是这个房子虽然暂时登记于他的名下,但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各占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这一类的条款。请问这样的自己写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还是必须要到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