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3月14日到衡阳市骆驼饲料厂工作。前面合同时3年又续签了3年合同,2014年8月29日接到厂方解聘通知并结算到8月31日,请问我这个怎么赔偿。还有这3年多以来我们上班一月休息4天,上班时间有时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加班费只有15元一天,这些能有赔偿吗?能给我一些建议吗?谢谢你
我是北京一家公司的销售员,长期在外。在2010年12月的一天,接到北京公司电话说,合同到期,在当天下午接到电话的就续签合同,没接到电话的就被解聘了。结果我没接到电话或任何形式就被解聘了。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该赔偿多少
我2010.2上班并与公司签订三年合同(2010.2-2013.2),已经工作满一年。现公司人事通知我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要求我离职。我现在月工资为3000元。请问我如何主张我的权益,我可以对公司索赔多少钱? 补充下:一年来,我没有任何违纪及违规,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我是2007年12月1日签订合同到2009年11月30日,又从2009年12月1日签到2011年11月30日,再次从2011年12月1日签到2013年11月30日。公司现因公司要减少指标,要解聘我,请问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09年至今,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目前合同即将到期,我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同意续签。公司给出的说法是:公司不续签是不需要理由的。 按照我个人对劳动法的解读,我符合劳动法中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规定,且我已向公司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在没有正当
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才到期,但现因公司管理比较混乱,打算离职,口头跟主管讲过打算离职,公司里面有位领导因与我在工作上有过分歧,可能打算公报私仇,讲如果我不离职,就让律师发解聘信给我,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去年8月15号开始上班的,任职为销售部门员工。正式的合同是今年年初签订。有效期2013.01.01至2013.12.31,为期一年。 其中有一条是年销售额未达到20万不续签。可是前两天公司说在下周开始为期两周的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我主要想咨询一下,如果被公司解聘是否有经济补偿。如果有如何计算,如公司
张律师,您好,我从07年开始在现在公司上班,但是公司07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签订,时间为三年,2010年续签了一次,时间也是三年,今年年底我的合同到期了。因为我正在备孕阶段,公司要求给我转岗,如果不转岗,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了。请问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另外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提成一直没
我今天上班去的时候 人事过来告诉我不再续签合同让我上到4月5号走,我查了资料按照2008年出的劳动法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我想知道有没有这个事 还有 我们人事常常干这种把人调离其他岗位最后说别人工作不到位来迟退人的事我做完这个月应该怎么
今年6月底工作就满10年且劳动合同也到期,公司不愿意跟我签合同,只补偿2008年后的工龄即6月+1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依法我应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具体说说)?依照的是劳动法第几条?谢谢
劳动合同还有3个月到期,如果公司现在已部门解散为由解聘我,和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赔偿有什么不同?
我所在的部门在本月将划分出该公司,由另外一家公司接手。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10月31日到期,如果公司现在已部门解散为由将我解聘,又或者是先暂时将我安排到其他岗位,待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这两种方式对我的经济赔偿有什么不同吗?还有,我现在应该注意一些什么,比如是不是需要掌握一些对自己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