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妈妈在某私人工厂工作了8年,现在遭到无故的解雇,那么,我应该怎样通过法律的途径追讨赔偿? 我妈妈于2002年11月13日进厂的,进厂后,厂方一直没有和我妈妈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会保险之类的,就连基本的考勤卡也没有,唯一能证明我妈妈在厂工作的证据就是每月领工资时的那个签名,和一齐工作多年的那个同事。但现在那工资表都在厂方那里,厂方肯定不会给那工资表我妈妈的,那我妈妈是不是就没有证据能提起劳动仲裁呢?我该如何办才好呢? 还有,刚才上网查了一下,依据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意思是不是说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10月,厂方应该支付我妈妈双倍的工资,(我妈妈是按计件算工资的,如果计双倍工资,是按全年的平均工资算吗?)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说从2008年1月1日到我妈妈劳动事实结束,厂方应每月给我妈妈双倍工资? 最后,厂方无故解雇我妈妈,是不是需要给付我妈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故意拖欠不给的,还可以要求增加50%作为额外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妈妈,则还需要给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2年2个月,那我妈8年了,是不是也可以补偿8个月的工资呢? 请问,律师能不能为我解答呢?谢谢!!!
我于1980年参加工作,并从1984年开始连续在同一单位(一原属集体企业,工资由镇府拨发,现属私人的幼儿园)工作至今年,2008年7月份学期的最后一天,单位负责人突然通知我以后不用去上班了,但是没有正当的解雇理由,也没有出具解雇通知等手续,更没有作出任何补偿。 请问,现在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和赔偿?我可否要求
我从2007年3月开始在武汉的一家杂志社工作,2008年10月才开始给我买社保。今年2月老板知道我准备考事业单位,假惺惺的对我说要我放完过年的假再休息一个月专心准备考试,我坚持要上班,保证利用业余时间复习,他坚决的说要我考完试再去。等我去的时候他又说已经没位子了,要我自谋生路。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获得哪
我已在公司工作十年,前天人事经理找我,说公司现在经营情况不是很好,要辞退一部分人,其中就有我,公司答应补我一个月工资,如果不同意的话,就给我放长假,放假期间工资按最低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等发完假后再辞退我,到时补偿按最低工资标准。
我知道现在有很多这样的无理私企老板,特别是我们老板,之前她也这样逼走过一个员工,而且当她想要一个人走时说的话特别伤人,而且无端指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被解雇可以捍卫我们的哪些权益,我有听说过还有关于遣散费之类的,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我们一分都没提过。请尽快给答复。
员工于2010年4月7日期入职,于2010年9月17日该员工与直接上司工作的事情发生了争议,上司马上召集除本人外的部门全部人员开会,并在会议中向部门全部人员说要架空他并要辞退他,还让他的下属将工作不要对其汇报,直接看他的上司汇报,于2010年9月25日上司找当事人谈话,并要求给他转岗并且降级,当时问上司调岗和降级的理由
您好! 我的一位亲属在一家私人的企业工作了16年,工作一直都是勤勤恳恳的,但是这些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因为和老板闹了矛盾而被公司无故解雇,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在这种情形下是否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具体是多少?另外这件事情上我们还有什么权利是要去争取的? 谢谢您!
我妹在郑州春秋源保险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月由于弟弟生病住院,需要人照顾,已向公司请假,并且公司予以批准请假,但双方未明确说明请假多长时间。回来上班一个星期后,公司突然提出请假一个月时间太长,予以辞退,并不退还押金和按比例退还年终奖。此情况如何向公司提出赔偿?
我来公司还没有三个月,公司以这分工作不适合我为理由辞退我,请问我能得到那些补贴呢?还有就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两周前我的车被一江苏泰州籍牌照的车碰撞,警察到场判定,对方全责。由于对方声称自己在外地,在上海住宿不便,且打电话约了保险公司定损,并承诺定损后立即付款后,我让其离开。 保险公司定损车辆维修费900元,在对方未按承诺付款时,我先行支付了维修费用提车。但此后,多次和肇事者联系要求对方付款,但一直推脱,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