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了解下,自然人作为出借方,借入方用土地抵押担保,那么土地可以抵押给自然人吗?可以的话,抵押登记后是否也有类似于房产一样的他项权证?
一开发商向非金融和非准金融机构以外单位或个人借款,但土地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原因是非金融类机构不能登记。请问有什么变通办法吗?例如把土地抵押变成典押或典当或土地委托转让出让
一块土地,开发商准备开发没有资金,现在把这一块土地抵押,可以给他贷款吗?贷款方的风险如何控制?没有撤押的土地可以办报建的手续吗?
借款合同1年,最高额抵押合同3年,国土资源局说以借款合同为准,抵押期限只能是1年,请问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借款人和银行同意抵押3年,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1992年,平顶山郊区东高皇乡政府把我村的土地共计3.5亩土地租赁(划拨)给交管站(行政单位)。他们使用了8年,闲置了14年,现在我们想收回此地,他们说把我们的这3.5亩的耕地转化为了国有土地,但是我们之前并不知情,当时他们单位只能拿出了一张区政府的批复文件作为证明,现在村民小组想要收回这块地是否有法律依据?另
94年农村自来水工程结束后,村里以土地结项,并出具发票。让建周边住宅和庭院经济,而且是联建。最后形成了私人联建。是否违反法律属土地乱象问题?
我朋友所有在的村子有消息称土地会被征收.他们村子1982年最后一次土地分配后 就再也没有分配过 一部分人看土地不值钱 又不愿意交公粮 就放弃了土地 另外一拨人迁了户口 现在一听说土地要被国家征收 就都跑回来要土地钱 我朋友的父亲 一本份的农民 看土地没有人种 就捡回来种 一个人交5份公粮钱 国家还发了他5个交公粮的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