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1994年和另外三个人(非亲属)合伙在广州市天河区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地块,后来又合伙建了4层住房,每人一层,(我们都不是本村人来的)。由于当年父辈考虑不周,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义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其余3人包括我父亲的名字也没有在宅基地使用证上。我想问,现在我们4人都承认了当年的事实,但是面对以后的拆迁或者后代的居住,还是担心。所以现在我们打算拟一份协议书,说明这个宅基地地块4个人各拥有25%的使用权,这个房子4人各拥有25%的所有权,并且那这个协议去做公证,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公证吗?协议是否合法?
本人为宅基地产权人,户主是我母亲,户口本里有我,我妻子,儿子和母亲,另有在不知情下偷偷迁入的侄女。 请问1能否让侄女户口迁出?2即使不能迁出,如果拆迁,侄女是否享有权益
三十年前奶奶的老房子和宅基地被供销社强行占用并变卖,那会也没有宅基证什么的。现在奶奶的户口签到同一个镇的另一个村,我和父亲的户口还在原来那个村。供销社现在撤销啦,被卖的宅基地被别人盖房子啦也办好宅基证啦。现在奶奶年纪大啦老念叨老房子宅基地,我想问通过法律手段能否要回宅基地。
1.宅基地申请人奶奶,申请人员总数:奶奶 爷爷 女儿 孙女 2.户口人员:奶奶 爷爷 女儿 孙女 3.宅基地建房面积约200平米 动迁之前女儿与女婿离异 法院判定3间房间约40平米 归女婿所有 请问律师以农村宅基地动迁 女婿是否有份额享有拿房权利 还是只能拿到在宅基地上房屋40平方的补偿款?
家里有一栋宅基地,户主是奶奶,户口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本人5个人,本人已结婚但是老婆户口在娘家没过来(娘家也是宅基地),现在处于怀孕状态,是在拆迁后怀孕的,现在我、我老婆、爸爸妈妈外面借房子住,拿过渡费,爷爷奶奶很久以前就一直住市区,家里有个姑姑,姑姑是以前顶替爷爷出去的,并且分了房子,爷爷奶奶也一直
本人出生在广东,父亲是非农户口,母亲是农业户口,父亲和母亲分别在92年和03年各申请到一块宅基地,两块宅基地是连在一起的,有200平方左右,并且父亲的宅基地已建房并已取得房地产证,而母亲的宅基地也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现在想把父亲的旧房屋拆了重建,请问能在两块宅基地上建一个房子吗?其实我家人就是嫌一块地小,想
农村中,兄弟4人继承老人的房产,其中老二(甲)和老四(乙)两人共同继承一栋房子和周围的空地(一家一半),后因甲未履行赡养义务,就把房子给了老大的儿子A(甲因长期在北京工作生活并拒绝老人和其一起生活,所以一直是A在照顾老人)来抵老人的生活费;后来甲因土地升值想要回而打过确权官司,法院把房屋判给了A(未涉及
挣了钱回家 准备在宅基地修建一栋房自己住,但是现宅基地空地已经被征用,已经拍照,请问还可以不可以继续建房?我现在在老家没有住房,只有老宅基地了。谢谢
你好,我家在农村,因为家里两兄弟,我也成家有了小孩,至今还一直与父母居住在一个百来平方左右的土木结构的老房子,现准备申请自家的自留地建新房,但现在村里正在搞新农村建设,去政府批申请宅基地,政府要求在此建房开设农家乐就批,建来居住就不批,但由于资金问题根本无力建农家乐,就是建居住房都还得靠像亲戚朋友借
我爷爷家和二爷爷同住一个大院,现在二爷去世,其二儿子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和村委会商议后将宅基划在二爷的孙子名下,而我爷爷现在没有宅基证,现在怎么办? 谢谢回答!
您好,我是滨州农村的,08年时村里进行新农村建设盖了第一批楼房,我们跟一户买楼房的户主换了房子,他们买了楼房后拆迁的我家的房子,我们家住的他家的平房,我们两家只是交换了宅基证,现在在我们家的宅基证是他们家的名字,现在要办理房产证了,我们两家是不是需要先做宅基地变更登记,该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