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平顶山郊区东高皇乡政府把我村的土地共计3.5亩土地租赁(划拨)给交管站(行政单位)。他们使用了8年,闲置了14年,现在我们想收回此地,他们说把我们的这3.5亩的耕地转化为了国有土地,但是我们之前并不知情,当时他们单位只能拿出了一张区政府的批复文件作为证明,现在村民小组想要收回这块地是否有法律依据?另外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有效?请律师同志给予帮助。谢谢!
我是广东肇庆的,我们的旧村已经无人住了,政府同意土地复恳,作为新农村建设。经测量共200亩总面积,有50亩是民房,土砖造的。我的祖屋也在那50亩里面青砖造的,政府说按每平方补250元。我是村里的一员,村里的干部说我的家族是没有份的,因为我的家族在民国的时候是地主,基于当时政策情况那个时候是扫地出门的,请问;我
我是广东肇庆的,我们的旧村已经无人住了,政府同意土地复恳,作为新农村建设。经测量共200亩总面积,有50亩是民房,土砖造的。我们祖屋也在那50亩里面,青砖造的,大概2亩左右,政府说按每平方补250元。我是村里的一员,村里的干部说我的家族是没有份的,村里头开会也没有我们份,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因为我的家族在
有一块石灰窑因以前生产队不用了,后来在1978年的时候,我父亲因没有分到旱地,就自行开荒了这个石灰窑低作为花生种地,一直耕种到现在。现今有另一个生产队的人说这块地不属于我家的,我家也没有使用权。请问这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
在60年代,人民公社在我们村划拨一块土地炼钢,后来炼钢厂倒闭了,至今已有20年,现在镇政府要将这块地给民政局建造敬老院,现在是否应该对我们村的村民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我是农村户口,在外地打工,后来嫁到外地,但户口还在原籍没有迁走,有一个女儿,户口跟我着我,都在她姥姥这边,现在村里面分地,不给我和我女儿分,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需要怎么做才能要回属于我和女儿的地?
我家靠马路有2亩土地,土地手续齐全(集体使用证),承包期限为30年。村子即将进行农村搬迁,承包期未满,政府要收回土地,我们想要那块地,请问政府有权回收吗?该如何进行补偿算是合理?
我们楼盘于去年交盘,开发商出示了总的土地使用证和相关文件给我们看,当时我们只知道需要房产证,所以签销售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只注明了房产证的办理相关事宜。今年我才得知还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要不然我们的房子就不合法了。 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的时候,开发商以合同没注明为理由拒绝了我们。再次找到开发商,他同意
我爹有一表叔,老人家生有三个子女(户口均不在本村,且最小的儿子已故)。由于老人家患病多年,很多农活自己不能干,孩子们说是忙,很少回来帮忙,所以老人家有什么事总是找我爹去帮忙,我妈知道老人家一个人不易又有病时常做点饭送给他)。当时老人家在我爹妈面前说:“这地看来孩子们是不种了,你们种着吧”。所在在老人
请问我的户口迁移到其他乡镇后【本市之内迁移】在现居乡镇没用土地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我是否可以继续承包我原住地的原有土地? 土地承包合同是30年 94年土地调整 在未通知 本人的情况下没收所有土地 找村里要回 他们说户口不在 不给土地 能否要回84年承包土地 在现居地 没用任何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