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审二审查明的一审二审查明的事实阀门公司多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是阀门公司改制前一名下岗工人,已不在公司上班,阀门公司却以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恶意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阀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送达程序违法,打击报复我姐。阀门公司违反《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解除劳动合同后七日内没有给我转移档案关系。详情请看判决书)二审认定的事实与判决矛盾。判决却依照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款判决的,违法变成合法
一.判决认定事实不全面。 判决对原告提供的大量足以证明洛阳市拆迁办为润峰公司核发的(98)第9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予撤销而非仅仅是确认违法的证据、事实未予认可,甚至只字未提。这些事实和证据主要有: 1.《洛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的主管部门,其
一.裁定对原告提供的大量足以证明洛阳市拆迁办98年11月28日发布的拆迁公告应予撤的证据、事实未予认可,甚至只字未提。 1.《洛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四)依法审查拆迁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市城市建设拆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在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13年(1997年至2010年),保安公司没有给我交纳养老、失业保险,经劳动仲裁裁决保安公司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补偿和失业补偿。保安公司不服裁决并上诉到法院,理由是裁决没有将本案事实查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保安公司认定,它属于公安部门主管的国有保安分公司,为保安员参加的社会保险都是按照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