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9岁结婚,现31岁生一小孩,尚在产假的假期内,集团(外资企业)给予员工的产假期只有90天,无晚育假期,这样根本无达到《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三十八条规定能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日至180日,这样我不知道以哪种规定(以集团的还是以省的规定)维护申请自己的利益。请指教-----谢
我老家位于国家特大型水电站————龙滩水电站淹没区百色市田林县百乐乡百乐村第七组,2007年2月搬迁至今,田地的补偿还没有到位,政府将于12月份做进一步补偿,由于田地权属问题向贵厅咨询。1980年分田到户后,我们组有一部分望天田并没有分到家庭个人承包,丢荒多年后,我家又做好围墙,重新开垦,并一直种植农作物到200
一、如何维护农民出租集体耕地的权益; 二、如何签署农村集体土地才算合法; 三、土地出租年限30年能不能在合同上规定自动续签年限; 四、农村集体耕种土地被非法出租农民如何争取合法权益 五、农村集体耕种土地出租合同如何规定租借双方义务与 利益
印江县刀坝乡天坪村修建乡村公路占用田土,虽然大家都非常支持,但不知国家对此有哪些具体文件规定,是否有补贴,有的只有地亩田,可全占了,几辈子靠田地为生的乡亲们该怎样办啊?邻乡修路都有几十万补贴,为什么咱乡就没有呢?现在是有的补了一、二仟元,有的没有,大家都占用了田土,这个公平吗? 现在有几个问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6月杜某将自己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某村的三间平房卖给了同村的聂某。聂某是本村村民,但中专毕业户口由学校迁回时就已经变为非农业户口,妻子和女儿是农业户口中,请问他们原来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1994年的时候家里买了邻居的房,当时都不懂要过户,所以就一直都没有过户,现在想过户,但是又不能过户了,我想问一下,如果以前的房主回来要房,我们有权利告他们吗???
本人是畜牧专业的毕业生,在外闯荡了几年,想回老家发展畜牧业,现在建了占地2.5亩的场,是几家农户的土地并一块的,也和村里还有这几家农户签了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还去工商所申请并审批了了个体工商户和工商局申请并审批了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况且还申请了畜牧局的规模化养殖场和乡政府的发展项目书,但是现在土地局的说
关于我和我对象定了亲、但是我们俩由于种种原因分手了、现在家里男方要钱、全部的责任算到我头上要几万块、我又拿不出钱、并且所有的问题都推在我身上、这些钱也是有我和我对象出的、现在算钱的时候引起了极大的冲突、我应该怎么办
家里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也批下来了。但是由于村里安排的宅基地属于耕地,目前属于其他村民的人口田,被承包人阻拦而无法建房子。而村委要求我家和宅地基耕地承包人私下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补充说明一下,与承包人的私下沟通根本无效,而且我感觉这也不合法。个人认为,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