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号我通过电视在优购物上订购了3套价值3980元的产品,11月29号夜里又在优购物网站上登记注册个人地址电话然后订购了一个松下剃须刀99元和一套中国票证1980元,12月1号上午我收到11月28号订购的产品收到后没问题,中午我又接到一个快递公司的电话,说我订购的松下剃须刀和中国票证到货了下午送货准备2079元的钱,由于当时我以为是优购给送货就没验货,给完钱开箱发现被骗,货单上写的都是我在网站上留的资料,我的过错是没验货,但是我的被骗是因为我在优购网上的订货信息被盗所造成的,优购网站给客户提供的是一个不具备安全的交易平台,优购网站解释说是现在的黑客手段太厉害了,请问我可以向优购网追究责任吗?感谢!
请问几十个网络游戏账号给人公布在网上,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天我50个游戏账号全部给公布在QQ群以及网络上,每个账号价值150以上,请问各位,我可否追究公布人和传播人法律责任?
标 题: 酒店监控录像可否作为重要证据,自行保存? 问 题: 2010年9月26日中午13点在金旺角酒店六层餐厅,同事一行8人使用工作餐后,乘坐电梯下楼,行至一层发现本人随身携带单肩小包未拿,当即乘电梯返回六层餐厅,小包已经不再座位原处。(从下楼到上楼总共3分钟时间)用餐期间,餐厅大包房只有我们这一桌人,剩余
我母亲被无证驾驶摩托撞伤头部及锁骨骨折,现在肇事者已被拘留12天,如果出来后还能追究他什么责任?
请问:此文中的:“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
浅谈对轻伤案件的处理发布日期:2004-08-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或同意调解,公、检、法三家都要尽力调处,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民事和解,在公、检、法三家三个环节中,在哪一环节达成调解,诉讼就应当在哪个环节中止。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孩在学校相撞受伤,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按照法律我,我方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的小孩在学校与同学相撞,双方都受伤,但对方伤比较重,在额头上撞破了3厘米的伤口,对方要求我方必须赔偿对方小孩破相费,精神损失费等2万多元,请问按照法律,我方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我单位的职工因为与一帮农民工发生纠纷而被定为寻衅滋事,现在刑拘阶段对方也不追究任何刑事、民事责任,这
我们工地来了20多个回民,一天活也没有干,结果双方发生了打架,对方6个人轻伤。现在已经通过当地派出所与建委协调完毕,给对方进行了赔偿。对方人都已经回去了,我们有一个职工还在看守所刑拘呢!这种情况能不能取保候审,谢谢了!!!!
请问这是我的全责吗?如果我不在那里上班了,我不赔,他们能追究的的责任吗?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公司上班,我是库管。但是有一天我休息,我们同事A上班嘛,店面的同事B来了一台笔记本,但是没有签字,我第二天来上班,才把单子补了出来。也不记得让B签字没有,后来过了十多天吧,我们查的时候,这台机子的单子丢了,我就打了一张单子让B确认签字,经确认后,B说没有拿过这台机子,因为他
本人因朋友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又找出有诈骗行为共同五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调查取证有诈骗行为,在送当地公安部门报批立案时,公安部门经会商讨论未通过立案条件,主要原因是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公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法院宣判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门都不在立案侦察,不论是否有刑事责任?但法
11月24日,我母亲在田里,和人口角, 被对方打伤肋骨,并被扔进河里,我母亲不会游泳,差点淹死,请求律师帮助,追究对方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