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工人,从2008年12月份到2009年3月份(其间时间为3个月)一直在照顾一名因工负伤的员工,但是公司每天只付给我20元钱,中间我也找过公司很多次,但他们都以这是公司的规定回答我,这让我很为难,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正常工资吗?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 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减少了工资,转正后合同上写的的税前2000,实际的工资是2200,每月工资到手的数是1930,可是经济危机后,变为了1630,明显是减少了,可是合同上是2000,而且没有工资条的,每月就直接打入卡里的, 这是不是他们违约呢,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能拿回工资差额吗,补偿可以申请几个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续签,我是否可以要求其先结清劳动报酬(3年的加班费,年终奖,第13个月的工资等)再继续签定劳动合同?
公司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三番五次拖欠工资,没有按照合同法规定,五天八小时制,劳动者应该如何取回工资?
3位本地装修师傅为一外地客人装修房子,人工费数千元两年未付,每逢追讨,答复总是两个字:没钱! 欠薪的客人仗着没有签过合同逃避装修工人工资,没有办法解决了吗?
我与公司出现了几个问题一个是公司没有及时付清工资例如加班费没加四金漏交不交我问公司讨个说法他们一拖再拖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我有长时间无法工作了我该怎么办?
一同事离职,单位长时间不招人顶替。同事的工作也派发给留下的人。也没有增加劳动报酬。请问劳动法在这方面对单位有什么限制吗?
钱以付给对方,但欠条没有拿回,我在给对方钱的时候,有人在场,可以证明我已经支付了。现在对方找我要钱,把我告上法庭,我应该怎么办呢?请给与回复感谢
我在公司上了一个多月班,公司当时承诺的是每月十号前发上月工资,但是自上班后一直是一个月后才发上月工资,也就是算押了一个月工资,我感觉不合理,提出辞职。公司领导说要等到公司招到人后才让我走,我想问合理吗?还有就是怕拿不到工资 是不是我现在提出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要等公司领导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