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良庆区良庆镇新村村那福坡人,现在面临拆迁,良庆区拆迁办在没有签约,没有赔偿情况下,决定对我坡上百户强拆。我坡是老坡,都是在宅基地建的,有些老房子破烂后重新建的,当时也没办法报建,已经停止报建了,很多都是没有手续的,现在他们说违建要拆,我们集体该如何维权?拜托了
请问向国家交租金的这种租赁房里面有ABCD4个人,其中AB一个户口(A是老户主80岁以上B是其女儿),CD一个户口(C也是A的女人,D是C的儿子是独身子女已婚),BCD均不居住在动迁房里且在外均自己有产权房。CD的户口是A在几十年前同意分隔开的,现在和A常住并负责照料她的是没有户口在内的E。 现在BCD要求平均分配动迁财产,但
我家的房子和叔叔家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互换了,意思就是叔叔家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家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叔叔的名字,如今要旧城改造了,但叔叔家不参与旧改,而我们是要旧改的,那么请问在拆迁旧房子上要怎么拆,是直接去拆叔叔家的房子吗?如果他家不肯让拆迁办的拆怎么办?麻烦给解决下,万分感谢
房屋拆迁前老公还没结婚,结婚前申购了30个平方,协议是这样写的,如在征地公告前,乙方安置人员中户口未能迁入本社的,每人只能申购30平方米安置房,申购的30平方米按安置房评估价格优惠百分之三十结算,超出30平方米的面积按安置房评估价格优惠百分之二十结算。 请问申购的三十个平方米不管结婚或者不结婚都有吗?
12年前,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因我夫妻为双职工,又符合购买单位房改房的条件,但家庭困难,单位同意我夫妻暂时缓交房款,把房产证办到我名下,待我经济条件好转后补交房款。之后我每月都按一定数额向单位交款,现已基本足额交齐。现房屋拆迁,由于当时的主要领导已调离,现任领导以当初不知道此事为由,不承认当初
2012年我们结婚,2013年他们家拆迁朝阳区小红门,按照每人五十平米分配的四个人共200平米。房子选好了两个两居室(每个两居室75㎡)一个一居室(50㎡)。现在要离婚想咨询我是否能争取到分给我的那个五十平米住房。但是房子还没有盖好只有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在他母亲手里产权人是他母亲)。 当时拆迁时虽然不需要户口迁至他
2012年我们结婚,2013年他们家拆迁朝阳区小红门,按照每人五十平米分配的四个人共200平米。房子选好了两个两居室(每个两居室75㎡)一个一居室(50㎡)。现在要离婚想咨询我是否能争取到分给我的那个五十平米住房。但是房子还没有盖好只有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在他母亲手里产权人是他母亲)。当时拆迁时虽然不需要户口迁至他
我是良庆区良庆镇新村村那福坡人,现在面临拆迁,良庆区拆迁办在没有签约,没有赔偿情况下,决定对我坡上百户强拆。我坡是老坡,都是在宅基地建的,有些老房子破烂后重新建的,当时也没办法报建,已经停止报建了,很多都是没有手续的,现在他们说违建要拆,我们集体该如何维权?拜托了
我是良庆区良庆镇新村村那福坡人,现在面临拆迁,良庆区拆迁办在没有签约,没有赔偿情况下,决定对我坡上百户强拆。我坡是老坡,都是在宅基地建的,有些老房子破烂后重新建的,当时也没办法报建,已经停止报建了,很多都是没有手续的,现在他们说违建要拆,我们集体该如何维权?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