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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案例,最严重的侵权之二

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么重大的原则问题啊!可企业执行上随意性太大了!标准既不规范,也不一致,一线职工看不到文件,也不明白劳保统筹怎么回事,就是说知情权都没有。何谈监督啊!结果退休傻眼了!直到退休才在互联网上查到铁道部1995(80)号文件是怎么回事!企业少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了。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明明白白,企业是否可以视为废纸啊!什么法规都有,关键是权大还是法大!宪法给予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公民权益是否还生效啊!现在就因为这个基数,人家是缴费基数包括全部工资收入,我们是只报基本工资!造成退休老同志退休金的不合理,不公正!差距悬殊!一辈子低工资,退休待遇更低!信访白搭钱,仲裁不接纳,法院不立案,单位来回踢!我们“老不死”的这回可要改名了,没用了,应该叫“早该死了”吧!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推进公平与正义。我们希望得到社会上的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提问人:gxm2028
提问时间: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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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什么权利发布这样的案例???!!侵权!

你们有什么权利随便发布这样的案例!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利!你们应当速关闭此版面!否则我们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望自重!

ganfafu 已过期 2010-06-20 回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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