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九月份的时候买了一套房改房,合同约定的九月底付一半的房款,十月过户后,在付另外一半,十月的时候国家出台政策,房改房要交百分之二十的过户费,原房主说要我们出这部分钱,不要房则要扣除违约金,请问这套房改房的过户费应该谁出?国家的政策算不算不可抗力?应不应该付给原房主违约金?
江西省抚州市阳光城七楼的二楼144。42平方。5年后的房产证,第一次过户,请帮忙算一下过户需要多少钱?
九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合同约定九月底付一半的房款,十月过户后支付另外一半,十月份国家出台政策,房改房要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过户费,请问这部分过户费应该由原房主缴纳,还是我缴纳?国家出台政策是否算不可抗力?若退房,原房主要求支付违约金是否合理?
2004年地震,上级单位给我们补助一半的建房款,另一半由我们自己承担,按照房改房的性质办成的房产证。由于是房改房,单位不允许我们对外销售,只能卖给本单位的职工,所以我由于工作原因调到另外的地方时又买了商品房。请问我的房改房可以过户给买我房子的本单位职工吗?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