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因为项目工程核算原因,离职员工工资在两个月内发放,被辞退的员工也是,有个员工是7月5日离职的,但是公司发放工资日期是每月的25日,那如果这位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就超过了两个月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有哪条法律说明不能这样做的吗?
我在南京一家私营企业实习,签订的实习协议每月1000,现在都三月中旬之后了,一月份的工资还没发,属于拖欠工资吗?是违法行为吗?
我是公司负责区域的经理,离职后公司要求盘库对账,说如果丢手机了需要我来赔偿,我只有每天的经营报表并不具体负责做账和货品管理,再者公司今年1月份的公司也是因疑似账务不清一直没给发,又扣了5000元的手机押金,现在公司自己对都对不上请问如何解决。
我是6月27号请假到8月4号,我们公司是每月25号发上个月得工资,现在都8月7号还没发我6月份的工资。老板说请假就要推迟发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能不能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能马上要到我的工资吗?我能要求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到哪个相关部门投诉吗?是什么部门或者机构?谢谢
跟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发送员工手册以及考勤制度中都明确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并且注明产假期间发送全薪,可是现在我休完产假,社保将剩余津贴直接汇给个人,公司现在要求将剩余津贴退给公司,这样合理吗?明明公司的制度中写明了女员工产假期间是发放全薪的,退回了生育津贴那公司的制度我就没有享受上。
问题是跟他协商不了,他就1定要下个月才给我发放工资,就那几天的工资
问题是跟他协商不了,他就1定要下个月才给我发放工资,就那几天的工资,再说我试用期没过,跟他协商他确不肯,我个人需要搬家,也许不在那里了,到时候回来我都不知道我能不能回来
我一朋友在一工厂做实习,为期两个月,近期因为开学返校,但是工厂以工作时间太短为理由,行政部门不批准离职,而得不到离职卡就会被视为不正常离职,以此为由不发放工资,不知道这种情况公司是否符合法律,麻烦律师们帮忙解答下,感激不尽!
律师您好:本人在广州一家汽配厂因工作太累上了二十天班后通过正式手续辞工,当初说是第二天就把工资打到特地办的工资卡里面,事后工资没打过来,刚到第二天碰上全厂统一放八天高温假期,由于租房也刚满整月,就退房回老家了,现问起厂方一定要本人去领取,理由是没做够一个月,请问厂家的这个理由合法吗?本人现已在老家找
无良的老板拖欠工资与社保,和多次欺骗工人发放工资时间等一些事情
我进了佛山市南海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这间,这厂真是太黑了,拖欠我们的社保有一年多了,从2013年8月至今没向当地地税交上社保,工资每月发放前公司都扣除个人上交的社保钱300元,但是都没有帮我们上交社保,造成我们无奈的员工有病医保得不到应有保障。我们组织员工找当地的劳动局与地税和本公司,都得不都解决,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