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最近装备拆迁了,我家8几年就把户口迁过来了,在这边自己盖的房子,已经住了20多年了,2005年双登面积有500+平方,而且父亲在村里还有股份,现在村里说我家是外来户只补偿160+平方。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我老公老家原来在A地,后来A地房子当材料卖了,被买方拆掉,目前只有一块空地。A地一个户口也没有。老公家后来买的B地乡下房子碰到了拆迁,是和我结婚前就碰到了,他们家爷爷奶奶婆婆小叔老公五个人一共分到了两套房子,现在户口都在B地。我是外地媳妇,现在宝宝2周岁,宝宝户口也在B地,我的还在外地。现在A地要拆迁了,户
本人有套房子是80年代单位(国有企业)分的房,97年房改的时候单位将房子卖给了我们个人。当时产权证上只体现了房子,而没有附属的杂物间。现在这套房要拆迁了,拆迁补偿没有包括那间杂物间,据拆迁办所说,杂物间的产权是归单位的、是国有资产,单位还办了杂物间的产权证,所以那杂物间不会补偿给个人。我是觉得纳闷,因为
我老公原户籍在我们这的,早些年为了高考享受好点的政策,把户口迁往上海外婆(舅舅)家。去年我们结婚,老公又把户口从上海迁到了我家。最近我家这边涉及拆迁,可以安置住房,每个人大概70方左右,所以需要我们提供我老公原户籍未享受拆迁安置的证明。 但是老公原先在上海挂靠户口的房子,产权人是舅舅,大概有30多平方的
目前住了一个隔断间,中介说之前老板跑路了,公司黄了,以政府拆除隔断为由,要强拆我们住的房间,并不退房租?请各位帮忙,需要怎么做才好。
我是1992年通过正常合法途径搬至本村,之后也得到了土地。现在开发商到村中进行开发,征用了本村的土地,并对征用的土地进行了补偿。但现在在分配这些补偿款时我们这些他们口中的“外来户”却受到了和原本村村民不一样的待遇,他们可以得到全款,而我们只得到全款的百分之五,这种不公平的待遇让我们很气愤并且也很不能理解
我是城市户口的城里女孩,老公是农户口,最近家里开始征收拆迁了,我老公不是那种贪财的人,所以没为了钱财而娶同户口的女孩,但是我个人想为家里争取最大的利益,想咨询下认律师,难道城市户口就不能享受国家的任何政策吗?我嫁到他们家就是他们家的人,难道我不要住房吗?难道我不算人吗?对了,我嫁到他们家户口没迁过去
国家拆迁,分配的安置房是按户口人数分配,40平方/人,已成年的子女有照顾名额,多分40平方,一共有80平方,然后房子按低于市价去购买,赔偿款是按房子的平方来分的,父母赌博,现在要卖房子,所卖房子的钱不准备给子女,并且没分到房子的时候,每年的过渡费也没有给子女,包括房子的拆迁款,请问子女能否问父母要这些钱?
是关于诈骗,对方是镇江人,我们是常州这边做拆迁的,1共有80多万
是关于诈骗,对方是镇江人,我们是常州这边做拆迁的,1共有80多万,本来是想从镇江人手里买工地,1个月前本来要开工的,但是对方1直拖着没开工就到了现在。中间1直有找对方催其还钱,不敢报警,因为钱太多了怕即使报警反而让对方钻空子说自己没钱这样钱就真的要不回来了。但现在对方态度始终拿我们的钱没还,准备明天报警,
本人 想买一套二手的拆迁 安置房,但是没有 产权证 和土地证,中介说 可以 做合同更名,以后办理的产权证直接是我的名字,并且中介说这个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做了备案,要去房管局和开发商那里做更名,请问合同更名后以后办的房产证直接就是我的名字吗?这样做以后风险大吗?
房子是爷爷奶奶的,他们过世后叔叔一直在住,爷爷奶奶有爸爸和叔叔两个儿子,而且爷爷奶奶住的房子是当时我爸爸妈妈占的,现在房子、拆迁款什么的都在我叔叔那,我们说要一套他只是说好好,单是没有正面回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