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联销协议中设定保底条款(且不足保底按照保底营业额扣除的)这种合同合法吗?
本人与美食城订立联销经营合同设定了保底金额,甲方(暨美食城)依乙方(本人)每月实际营业额总额抽取28%的费用作为甲方联销收入,乙方每月最低营业额为人民币3.5万元(目前实际营业额不足1.5万元。不足保底仍按保底营业额抽成,如超出保底部分按照实际营业额抽成。 并且合同中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很明显甲方只有权力并没有设定义务,而乙方只有义务无任何权利条款。 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可以予以撤销吗?损失部分能通过法律手段取回吗?
请问民营贷款机构的合同标题是《贷款合同协议书》是合法的吗,具有法律效益的吗?
民营贷款机构的合同标题是《贷款合同协议书》是合法的吗,具有法律效益的吗? 听说现在国家规定只有银行才能做贷款业务,私人机构的合同不能写贷款合同,只能写是借款合同,请问事实是不是这样?
合同上写乙方在合同期间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或类似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兼职,亦不能经营或间接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或类似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因为我是医院的护士,只和医院签了一年的合同,请问是不是我辞职后两年内不能去其他医院了?
请问对于不能办抵押登记的反担保物签转让协议这种算不算流质条款
反担保措施中的房子办不到抵押登记,我可不可以直接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还不了款时,将房子依约定的价格转让。 这种算不算流质条款
公司为了规范员工行为,签了个协议,其中有一条: 如发现协作工厂和业务员人员有任何不轨行为,一旦发现,货款没收,如发现销售人员与协作工厂有任何不轨行为,业务员的工资及报酬没收,并通告全行业,此业务员道德败坏的行为,如业务员不想再本单位工作,须在六个月之前提出离职申请,且两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的相关工作
这是一个店辅的租赁合同,里面有这么一条: “ 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辙出摊位的,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方能撤场。” 现在的问题是我想要撤场,但是甲方提出“提前三个月申请”还不一定可以撤出,另外一个条件是必须要他们“书面同意”,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不同
我在公司工作8年半,最后一次签的合同时期是2007年11月22日,期限为三年至2010年11月22日,现公司提出终止合同,经济赔偿3个月。请问我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本人出租车对外承包,因为考虑到将来更换新车价格有所变动和我们是否有对外承包新车的意向,所以在合同中加了一项。 十一、在承租期内,甲方如果更换新车,车况及费用将发生变化,此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和剩余押金。若继续对外承包,乙方拥有最优先承租权。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按合同所立
我母亲因糖尿病住院,在住院期间护士把已经出院病人的胰岛素给我母亲注射上了(我母亲已经对护士说这药不是她的,护士说胰岛素都一样就给我母亲注射了)之后我母亲去找她的药还问护士刚刚给他注射的是谁的药要求看一下护士告诉我母亲把那瓶药瓶上别人的名字撕掉了(为了掩盖错误)还随便拿了一瓶胰岛素说是我母亲的贴上我母
请问出租房屋合同未到期,因附近环境比较吵闹,根本没法作息,已向房东反映多次,也没有改变事实,现与向房东退房,要回押金,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原因是合同未到期,请问律师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