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一家国企上班,我于11月4日提出辞职,理由是我不身体不舒服,想回家检查身体。公司领导说让我先回家检查,要是真有病就批准我辞职。结果我回家1个月了,一直没去公司上班。我于11月15号以短信形式告知领导我不去上班。因为有事一直没回去办辞职手续,要等到12月15号左右才能回去办手续,公司会不会以除名的形式记入我的档案?
我是仁寿县的,1998年辞去国家公务员,工龄19年,组织一次补足4万元,今年54岁,属于非农业人口,请问现在办理养老保险,能否解决年限?希望能回答,谢谢!
年底前从一家外企辞职,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我应该可以拿到相应部分的年终双薪和奖金。但在员工手册中明文规定了年底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受此待遇。请问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有用吗?员工手册是否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律依据?
从一家公司职职了,发生工资纠纷问题,想请教一下这方面的法律专家。 情况如下:2010年10月1到7号是国规定假日,因为在这家公司工作时间长,还有公司规定的年假没有休完,所以10月8号到11号期间休年假4天,我是10月12号去正式办理的离职手续(之前已经提前30日发辞职信),无论国家规定还是公司规定,10月份我应该有工资的
本人在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所)工作近十年(本人工作性质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即本人属办事处治安队员,同时又与公安局签订保安员的合同。办公在派出所,工资由派出所与办事处共同承担。2000年3月29日至今),只是在2002年3月与单位(派出所)签订一份合同,然保险一类待遇至今未得到解决,现本人想另谋出路,恳请律师帮
在某属于政府下属餐饮机构实习,因为工作实在太过辛苦,而且那些规定实在太苛刻,想辞职却被告知会影响家人的前途,而且快结束了,他们又说有权决定我们的去留!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本人在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所)工作近十年(本人工作性质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即本人属办事处治安队员,同时又与公安局签订保安员的合同。办公在派出所,工资由派出所与办事处共同承担。2000年3月29日至今),只是在2002年3月与单位(派出所)签订一份合同,然保险一类待遇至今未得到解决,现本人想另谋出路,恳请律师帮
我刚入职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培训,是软件培训。培训期合同上写的是90天,培训费用20万人民币。需要服务5年。但培训3周之后就开始实际工作了。 在90天之后,还需要我们确认结束时间,再签一次字。我也没有想直接就签字了。也就是在合同上承认培训了90天。现在我已经工作了2年,因为对公司待遇不满意,打算辞职但还要
我在石岩一家电子厂上了22天的班,未提前三天辞职,29号提出,30号想走人,但公司说这算急辞职,要扣一半的工资(就是说上了22天的班算出总工共的工资,再减一半),这合付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急!急!急!